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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投行主动担责助力创业板擦亮“三创四新”底色

唐燕飞 上海证券报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3年来,多元包容的市场体系更为健全,“三创四新”底色更加鲜明。

  作为连接资本市场与实体企业的中介机构,券商投行积极主动担责,适应新环境下的新挑战:不断完善发行承销制度,激发企业上市融资意愿,服务实体经济;强调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压实发行主体与中介机构责任,放弃“带病闯关”心态;健全常态化退市机制,畅通多元退出渠道;“投资+投行+投研”模式崛起……

  券商投行在助力创业板擦亮“三创四新”底色的同时,也在为投资者遴选出更有价值的优质公司。

  聚焦新兴产业

  助力打造优质创新资本中心

  创新是第一动力。3年以来,创新企业市场准入和培育服务体系逐步健全,投行聚焦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绿色低碳三大重点领域和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保荐优质公司登陆创业板,助力创业板加速打造优质创新资本中心。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3年,登陆创业板的公司中超九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材料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等领域已形成集群化发展优势。

  Choice数据显示,截至8月23日,3年以来券商保荐创业板IPO数量排名前五的为中信证券、中信建投、民生证券、华泰证券和国金证券,分别保荐了46家、44家、31家、31家和27家上市公司。

  “创业板活力迸发,贯彻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注册审核理念,设置多元丰富的上市条件,形成了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创业板在新股定价上更为市场化,价值型、成长型公司获得投资者青睐。”某华南大型券商投行人士表示。

  中信证券执行委员、全球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主任马尧表示,不同企业在发展阶段、行业性质、经营模式等方面存在差异,包容性多样化的上市标准使更多类型的企业能找到适合的上市通道。创业板发行更加市场化,强调投资者的风险自担,促进了创新型、成长性企业更便捷地在创业板上市。

  投行担当着“价值发现者”的重任,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对其定价能力、承销能力、合规风控能力有了更高要求。

  中金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投资银行业务负责人、董事总经理王曙光表示:“投行回归本源,增强了行业理解、尽职调查、资产定价能力。围绕政策导向进行业务研判,提前布局重点行业,挖掘培育更多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有投资价值的优质企业。”

  保荐优质企业

  提升创业板影响力和识别度

  创业板在注册制改革牵引下,塑造了更加包容高效的创新支持型市场体系,上市标准更加包容,上市流程更加紧凑,审核透明度增强,使得创新型成长型企业能够利用资本市场实现均衡发展,市场影响力和识别度进一步提升。

  “上市公司是优质资产,是经济的压舱石。投行只有深刻理解国家对相关行业和产业的支持政策,保荐符合国家战略的优质企业,才能让企业、投资者和中介机构都享受到资本市场发展带来的红利,促进资本市场健康、长期、可持续发展。”中信建投证券执委会委员、投行委主任刘乃生表示。

  深交所大刀阔斧改革创业板发行上市条件,不再将“不存在未弥补亏损”作为申请上市的硬指标,增设以市值为基础的上市条件,申报企业可视自身情况灵活选择“预计市值+净利润+营业收入”或“预计市值+营业收入”上市条件,优化业绩指标、同业竞争等发行条件,允许未盈利企业、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吸引了众多创新创业企业奔赴创业板市场。

  截至2023年8月23日,创业板注册制下新申报企业中有69家选择“第二套标准”。其中,21家已注册生效,20家已经上市。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为市场参与各方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刘乃生表示:“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以来,结合大量审核实践,创业板定位标准不断完善,该标准充分考虑了经济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又高度契合成长型创新型企业的发展诉求,能够切实支持企业加大创新力度,实现可持续健康成长。”

  严格执行退市制度,深交所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触及退市情形的公司,做到“应退尽退”“退得下”“退得稳”。2023年以来,深交所依法依规对蓝盾退、文化退、光一退等9家创业板公司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退市效率的提升,有利于促进市场的优胜劣汰。“注册制改革后,创业板日均成交额显著提升、机构持股占比持续提高、退市流程精简优化,吸引了更多优质、长期的资本流向具有创新价值的领域。”刘乃生分析称。

  遴选真实公司

  履行“看门人”和“价值发现者”职责

  “把真实的公司选出来是底线,把优秀的公司选出来是水平。”一位投行人士说。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有6家申报创业板IPO企业上会被否,如北京诺康达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特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深交所上市委关注的问题包括业绩大幅升降原因、研发投入真实性、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等。

  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以来,深交所坚持“申报即担责”的原则,多管齐下、常态化运用审核问询、现场督导、谈话提醒、监管处分等手段,压严压实发行人信息披露责任、中介机构核查把关责任,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刘乃生表示,投行多措并举切实履行投行“看门人”角色,进一步夯实与注册制匹配的理念、组织和能力。

  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以来,发行人、投资者类型更加多元化,投行在内控方面须切实履行好“看门人”职责。“一是提前识别项目重大问题和风险,做好项目入口端管理;二是通过内控环节的从严把关、与交易所的沟通咨询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好项目的过程管理;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员工执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四是加大内部问责力度,形成‘不敢违规违纪’的强大威慑。”刘乃生表示。

  8月17日,深交所启动差异化监管安排,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审核发现的重大疑点,及时进行现场督导,督促中介机构“核清楚”。

  3年来,深交所对8单创业板并购重组项目提起现场督导,其中7单项目在督导进场前主动撤回终止。对审核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深交所加大违规处罚力度,严格杜绝“一撤了之”。

  截至目前,深交所已对2家创业板上市公司、5家中介机构和12名中介机构主办人出具监管函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对4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和13家中介机构出具监管工作函。

  投行普遍认为,中介机构应勇于担当服务国家战略的“领头羊”角色,不断提升专业能力。

  “实行全面注册制对投资银行作为保荐机构的履职尽责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投行应自觉提高站位,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和资本市场改革;持续修炼内功,打造适应全面注册制的核心能力;完善内控制度,持续提升执业质量,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的作用,把真正的优质企业推荐到资本市场。”王曙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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