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
返回首页

因未能尽到勤勉尽责义务 华泰联合证券及两名保荐代表人被出具警示函

李梦扬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李梦扬)江苏证监局网站2月2日披露关于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孙圣虎、董雪松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江苏证监局对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浩欧博”)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泰联合证券”)负责的浩欧博持续督导工作进行了延伸检查。调查发现,2021年7月,浩欧博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涉及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浩欧博于2022年2月披露该资金占用相关情况。

  江苏证监局表示,华泰联合证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能尽到勤勉尽责义务:一是未能及时发现浩欧博资金占用违规行为;二是在知晓资金占用事项后未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三是2022年5月19日出具的《关于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相关描述与事实不符,未能真实、准确反映浩欧博违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华泰联合证券和孙圣虎、董雪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华泰联合证券是华泰证券打造的专业投资银行子公司,注册地位于深圳,注册资本9.97亿元。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