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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子公司光大发展诉讼请求被驳回

乔翔 见习记者 李梦扬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乔翔 见习记者 李梦扬)光大证券12月1日盘后公告,近日,全资子公司光大发展收到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民事判决书》,上海金融法院驳回原告光大发展的诉讼请求。 

  公告显示,2022年3月,上海金融法院立案受理公司光大发展提起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原由为:因MPS相关诉讼事项,光大发展实际持有的昆明以购代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亿元财产份额(简称“执行标的”)被司法冻结。按照相关监管要求,该执行标的实际已于2017年12月由光大资本以协议方式转让给光大发展,光大发展已按约完成10亿元价款支付及印花税缴付,但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光大发展请求确认该执行标的归光大发展所有,停止对该执行标的的执行,并解除冻结。

  公司表示,本次公告涉及的MPS相关诉讼目前处于执行阶段,公司已就该诉讼相关事项计提了相应的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上述执行异议驳回判决不会对公司当期整体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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