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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齐金钊 见习记者 张韵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齐金钊 见习记者 张韵)日前,招商证券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在中安科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招商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履职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导致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存在误导性陈述,且后续在并购重组当事人发生较大变化时未能予以高度关注,未按照规定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中国证监会拟决定:责令招商证券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业务收入3150万元,并处以3150万元罚款;对项目签字人陈轩壁、俞新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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