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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券商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启动

赵中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启动2022年度券商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工作,符合条件的券商需在4月26日前向协会报送相关材料。需要注意的是,今年“公司债券制度建设指标”计分依据进一步优化。

  业内人士称,对券商等债券中介机构来说,严监管时代已然来临。从近期的法院判例来看,问题项目难逃监管机构的核查,中介机构不可存有侥幸心理。

  设置六类指标

  根据中证协2021年9月23日修订发布的《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办法(试行)》,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指标包括券商公司债券业务的人员与制度保障、业务能力、合规展业、风控实效、市场秩序维护和服务国家战略六类指标。

  需要注意的是,关于此次评价“人员与制度保障指标”中的“公司债券制度建设指标”,中证协在征求监管部门、相关自律组织和固定收益专业委员会意见的基础上已形成《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制度清单(2022)》,作为该项指标的计分依据。

  券商公司债券业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制度和管理制度。《制度清单》列示了共计35项制度。其中,基础制度12项,包括承销业务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尽职调查制度等;管理制度23项,包括内部问责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内核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等。

  中证协表示,报送的评价材料存在重大遗漏、虚报等情形的,协会将依规对涉事券商及相关负责人采取相应自律措施,并记入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将该券商的评价结果直接划为C类。

  头部投行实力稳定

  近年来,券商公司债承销规模屡创新高,市场份额向头部投行集中。Wind数据显示,券商2022年以来公司债承销规模已达9451.29亿元(证券业协会口径),承销额排名居前的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国泰君安证券合计市场份额达30.87%。券商2021年全年承销规模高达42709.20亿元,承销额居前的中信建投、中信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合计市场份额达26.11%。

  从2021年的评价结果来看,共有24家券商获评为A类,48家获评为B类,18家获评为C类。A类券商中有18家连续两年获评A类,其中头部券商评级相对稳定。

  部分中小券商实现“逆袭”。长城证券、开源证券等六家券商在2021年新晋A级行列。分析人士认为,部分中小型券商近年来借助注册制改革在投行业务方面逐渐摸索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债券承销业务增长迅速。

  需要注意的是,有部分大型券商2021年评级出现下调。海通证券、招商证券等大型券商评级由A降为B,而二者的承销规模近年稳居行业前十。业内人士认为,券商不论体量大小,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都需要在合规、风控等多个领域全面提升自身实力。

  监管力度提升

  3月末杭州中院公告,广受市场关注的“五洋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第一批赔偿款7.029亿元已执行到位,其中德邦证券总计履行5.755亿元。

  “从‘五洋债’案终审判决可以看出监管机构对于债券中介机构的主要监管思路。”某券商债券从业者表示,从判决及处罚文件来看,主承销商对发行人的审慎核查义务并不因其他中介机构的存在而减轻。券商作为债券市场的重要参与者,需特别关注自身的责任和义务。

  “也就是说,券商的尽职调查不能依赖会计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等其他中介机构,而要对其他中介机构提供的材料进行合理怀疑和审慎核查。”上述人士称,监管机构的核查和监管力度可能会提升,而中介机构内部规定也可作为勤勉尽责的核查依据。

  事实上,近年来监管机构不断加大对中介机构的处罚力度。除修订发布《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券商在债券存续期的持续督导义务外,中证协还在2021年年末就修订《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征求机构意见,拟强化券商的内控和责任要求,防范“结构化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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