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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有行规 “大V”引流肥了自己亏了谁

证券时报

  近日,监管层通报,互联网“大V”不属于专职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证券经纪人,证券公司利用“大V”引流开户给奖励不符合监管规定,证券公司应停止相关合作。

  通过互联网“大V”进行引流的行为,正式被监管部门认定不合规,这显示出金融行业严谨严肃的一面。和老百姓钱袋子连接的行业,怎么重视和严格都不为过,金融行业一旦出现问题,许多人一辈子的积蓄就化为泡影。金融行业开展业务需要各种牌照,证券从业者需要经过考核颁发从业证书,从业证书是政府进行行业管理的一个抓手、保护投资者的一个手段。

  引流开户属于证券经纪业务,监管仅规定了证券公司可以委托证券经纪人代理客户招揽活动,证券经纪人要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专职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活动。

  “大V”来自各行各业,背景复杂,诉求多样,往往具有用户多、善于引导用户情绪让用户信任的特点,通过“大V”引流当然效果明显。现在佣金争夺战激烈,很多券商都想通过这种方式做大规模,有一些是按照效果点击付费,还有一些是按照客户交易佣金进行提成。

  证券公司的持牌经纪人,要想成为“大V”有一定难度,在网络上做宣传也有种种行业限制。利用现有资源更合乎形势需要,“大V”等各种引流手段变成争抢资源。

  这其中,难免有部分网络“大V”将流量作为谋利手段,在没有专业资格,甚至自身真实投资水平欠佳的情况下,通过推荐个股、股票组合的方式,引导客户交易,引导资金为己所用,亏了用户肥了自己。

  但对这些做事隐蔽的“大V”,监管上却缺少制衡手段。而另一方面,负责开户的经纪人不能炒股,不能代客理财,至少在规则形式上超脱于股市之外,遇到不合规之处,也能追查到个人头上去。

  专业的事情由专门的人干,现在通过线上开户,很多流程规范化,经纪人作用貌似弱化。但是,接受过专业合规训练后,经纪人知道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知道敬畏市场,知道服务尺度,不会给客户过多期望,减少违规之处。

  利用社会人士做推广,在很多行业并无不可,这也是流量变现的一种通常手段,可并不大适合金融行业。此前风行一时的P2P就通过各种网络红人进行背书引流,后果较为惨烈。

  各种金融业务都需要持有牌照,包括保险、基金等业务,国家颁发这些牌照,是准入方式,也是一种管理方法。只有这些牌照有一定价值,牌照持有者才会珍惜。就此看,从业者也应维护专业牌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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