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领域六类机构监管不断加强
日前,大连市金融发展局发文称,2020年将对辖内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进行全面整顿,加大检查力度,拓宽检查范围,严防金融风险。对经营规范、服务能力强的机构,加大扶持力度,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对无法达到监管要求的机构坚决予以清退。
中国证券报记者近日获悉,当前,辽宁、天津等多地正在加强对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的监管。2019年下半年以来,银保监会陆续出台一系列监管政策,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六类机构提出监管要求。
多地加强监管
2018年,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全省融资担保机构现场检查,大连市金融发展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根据检查结果并结合大连市行业发展实际,确定大连市111家融资担保公司中,合格的31家,将进一步支持发展;整改的29家,限期完成整改,限制开展新业务;不合格的51家,限期消化存量业务,防范风险,有序退出融资担保行业。
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日前要求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典当行数据报送工作,要求三类机构须及时向监管系统报送业务数据和财务报表等数据,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并及时报送发生的重大风险或事项;并提出加大处理处罚监管力度,切实做好非现场监管工作。另外,天津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了天津市融资租赁公司“失联”名单,经汇总统计,发现有217家融资租赁公司无法取得联系。
按照《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天津市日前启动了全市商业保理行业清理规范工作。要求各商业保理公司要严格对照《通知》各项要求,立即进行自查自改,2020年2月底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按照《通知》规定,失联、拒绝整改,以及不符合《通知》规定的机构将被纳入“非正常经营类”或“违法违规经营类”名单,进行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