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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集团正式启动捷氢科技分拆工作 后者计划于科创板上市

黄辛旭每日经济新闻

  11月25日下午,上汽集团(600104.SH)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氢燃料电池企业上海捷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氢科技)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分拆上市完成后,上汽集团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且仍将维持对捷氢科技的控制权。

  “通过科创板上市,捷氢科技会进一步加大氢能和氢燃料电池核心技术的投入,其发展与创新能力也将进一步提升,进而对公司未来持续增强整体盈利能力产生积极影响。”上汽集团方面在公告中表示。

  实际上,在上汽集团今年6月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上汽集团副总裁、总工程师祖似杰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就曾透露上汽集团旗下包括捷氢科技在内的多家子公司正在为分拆上市做准备。 “(分拆上市后),这些企业在服务上汽集团之外,也可以为整个行业服务。”祖似杰认为,分拆上市可以保持子公司的中立性。

  上海捷氢科技总经理卢兵兵则表示,捷氢科技在科创板上市可以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也能增加上汽集团的科技创新能力,更重要的是可以把科技转化成可以量产的产品。上汽集团在此次公告中也表示:“捷氢科技通过分拆上市,能够与资本市场直接对接,拓宽多元化、多层次的融资渠道,提高融资灵活性,为资本运作拓宽空间。”

  目前来看,捷氢科技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对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在境内上市的多条相关要求,在科创板上市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比如,《若干规定》中要求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

  根据德勤会计师为上汽集团出具的《审计报告》,上汽集团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分别约为324.09 亿元、215.81亿元和177.44亿元,符合“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的规定。

  上汽集团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捷氢科技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符合上述条件。

  据了解,上汽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捷氢科技本次分拆上市预案,但该预案还需上汽集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外,捷氢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的相关议案也需完成股改后的捷氢科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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