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贷款买“高收益”理财后“被跑路” 不法分子盯上保单贷款
数千亿元的保单质押贷款市场出现新型诈骗案例。
近期,北京银保监局披露了一起保单质押贷款(行业亦称“保单贷款”“保户质押贷款”)诈骗新套路:一些违法分子名义上为消费者办理“退保”,实际是质押保单办理贷款,再诱骗消费者以贷款资金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后“跑路”,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
《证券日报》记者发现,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亦发布类似事件:2021年3月16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一则民事判决书显示,在原告给被告借款86.7万余元之后,被告仅偿还了一部分借款后无故失踪。公开资料显示,被告之前是保险营销员,诱导原告进行保单质押贷款,并将款项借给被告。
保单贷款为何会被不法分子利用?一家大型寿险公司客服部主管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保单贷款诈骗有两大特征:一是受害者主要为辨别能力较弱的老年人;二是受害者普遍受到“高收益”诱惑,用贷款购买一些理财产品。总体来看,通过保单贷款诈骗的情形较少,但投保人需要警惕,一旦保单质押贷款被骗走后不能及时还款,除钱财损失之外,还会出现裸保。
保单贷款最快30秒完成
保单贷款是啥?保单贷款即保单质押贷款,是指人身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以投保人持有的保单现金价值为质,向投保人提供的一种短期资金支持。
险企开展保单质押贷款是基于保险主业的一项附属业务,是为便利投保人而对其开展的保单增值服务。由于保险产品流动性普遍较差,如果部分投保人交保费后急需用钱,若退保则会失去保单权益且不一定能全额拿回保费。因此,保险公司对保险期间超过一年且具有保单现金价值的个人人身保险,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且犹豫期满后,可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符合申请条件的投保人提供保单质押贷款。
“目前公司运营目标是标准化、集约化、智能化,尽量减少人工审核,目前保单贷款在手机上完全可以操作,最快30秒到账。”谈及保单贷款的便利性,一家寿险公司运营负责人如是说。
记者也在自己投保的一款重疾险保单服务功能中亲测发现,只要输入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有效证件号,贷款申请人银行卡,人脸识别后,就可以保单贷款了,贷款额度是保单现金价值的80%。
从条款设计初衷来看,这是一项对投保人和保险公司都有利的业务。对投保人来说,保单质押能够较为便利地获取短期资金。对保险公司来说,保单质押利率通常略高于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和国债收益率,且对于还款期、方式等都有明确规定。
基于保单贷款的便利性,保单贷款规模近几年持续增长,部分龙头险企规模超过千亿元。已披露最新年报的险企中,截至2020年末中国平安保户质押贷款账面值为1614亿元,同比增长16%。从2019年几家头部人身险公司来看,中国平安保户质押贷款规模为1393亿元,中国人寿规模达1749亿元。此外,2018年有数据可查的71家险企保单质押贷款总规模达4347亿元。
不法分子盯上保单贷款
随着保单贷款规模持续扩张,一些不法分子也盯上了该业务。
除上述北京银保监局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案例之外,一些保险公司也披露了几起典型案例。近日,中国太平洋寿险新疆分公司官微披露了一起案例:张先生在某险企购买了多份保险,某日接到自称是该险企的“客服售后”电话,告知张先生现在可以到某地点办理保险收益升级。张先生获知这一消息后,按通知在指定地点见到了自称是该险企工作人员的刘某。刘某告诉张先生,现在可以进行保单收益升级,需要张先生先办理保单贷款后再进行投资升级,张先生按照刘某指示,办理了保单贷款,将保单贷款提取的20万元用于刘某介绍的“保单收益投资项目”。之后张先生多次询问刘某投资收益情况,刘某谎称需要一年后才能计算获得收益。这引起张先生怀疑,遂到保险公司柜面询问,才发现上当受骗,但此时刘某已不知所踪,于是张先生向公安机关报案。
恒大人寿官微3月23日披露的另一则消息显示,2020年6月份,杨某接到一陌生手机号码来电,对方自称是保险公司售后服务人员,能准确地说出杨某的保单信息,并以送礼上门为由,获得杨某的信任。见面后对方称该地区很多客户对同类保单有疑问,以帮杨某查看保单为由私自操作杨某手机,屏蔽保险公司客服热线,操作停缴旧保单,谎称旧保单升级为新保单,并向客户推荐办理贷款、减保业务。对方离开后,杨某联系其保单服务人员反馈以上情况并报案,经核实,嫌疑人非法获得客户信息,试图通过“代理退保”获得非法收益。
一旦保单贷款的资金被骗走,投保人会面临多重风险:一是根据监管规定,如投保人未在保单效力中止后90天内与保险公司解除合同或全面清偿保单质押贷款所欠本息,则构成不良贷款;二是如果保单贷款未及时偿还,保险公司会解除承保合同,投保人一旦出险,不会获得赔偿。
上述寿险公司客服部主管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为防止保单贷款诈骗,公司设置了三道防线:一是代理退保、代理保单质押贷款,必须有本人在场;二是必须刷客户本人的脸以确认;三是保单贷款的钱必须打入投保人本人账户。保险公司一般情况会询问贷款去向,不过即使设置了防范措施,碰到有些投保人执意要保单贷款,保险公司也没有办法阻止,这是投保人的权利。
投保人如何防止被骗
保单质押贷款诈骗频发,投保人如何防范被骗?
北京银保监局近期提醒消费者,可从三个方面维护自身利益:一是警惕“高收益”陷阱。多数“代理退保”行为并非真正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而是以牟利为目的,在退保后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购买所谓的“高收益”理财等,其实是落入不法团伙的非法集资骗局,消费者资金损失往往难以挽回。二是选择正规渠道依法维权。保险消费者如对保险产品有疑问或相关服务需要,可以直接通过保险公司公布的官方维权热线或服务渠道反映诉求。三、购买金融产品须认清机构资质。市场上一些机构虽然冠有“XX保险经纪”、“XX保险代理”等名号,但实际并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业务许可证,不具备合法的保险中介资格。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或办理保险业务时,应注意仔细甄别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或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如可通过银保监会官网“在线服务”栏目查询和选择正规合法保险机构购买产品。
上述寿险公司客服主管也对记者表示,部分老年投保人,可在亲属及子女陪同下办理保单质押贷款,贷款去向要向子女及亲属及时沟通,切莫受到高收益率理财产品的诱惑。
实际上,记者获悉,早在去年,监管就察觉了保单质押贷款业务的部分风险点,并在2020年10月29日发布了《人身保险公司保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要求,贷款办理人一般应为投保人本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原则上受托人只能为投保人法定近亲属。险企应严格审核受托人身份,确认贷款申请为投保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在签订贷款协议时,应要求投保人如实告知贷款用途,并进行记录。投保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将所借款项用于房地产和股票投资,不得用于购买非法金融产品或参与非法集资,不得用于未上市股权投资。
监管还规定,保险公司在办理保单质押贷款业务时,应加强贷款客户身份识别和贷款资金账户合法性审查,严格审核大额贷款、多次贷款、投后即贷、贷后即保等情形,防范洗钱风险以及利用保单质押贷款侵占、套取、骗取客户资金等相关案件的发生。目前,正式的监管新规还未出台,后续随着新规出台,保单贷款诈骗有望进一步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