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上交所发布科创板现场督导指引 督促保荐机构发挥“看门人”职责

上海证券报

  2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结合科创板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现场督导的实施情况,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保荐业务现场督导》,以规范科创板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现场督导行为,督促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勤勉尽责,切实发挥资本市场的“看门人”职责。

  本次发布的现场督导指引总结了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中已有的现场督导实践,将已有的做法制度化、公开化。其中,明确了现场督导对象及确定标准,保荐机构等相关主体配合督导的义务,现场督导的程序、方式和结果处理,现场督导撤回项目的后续监管,并规定了与现场检查的衔接等内容。同时,根据需要着重明确了相关内容:一是明确现场督导对象以保荐机构为主,但可以根据需要对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一并实施现场督导;二是明确交易所发出现场督导通知后、现场督导实施前或者实施过程中撤回的项目,如该项目在撤回后12个月内重新申报的,将在受理后直接启动现场督导;三是规定了与现场检查的衔接安排,对于审核中发现发行人存在相关重大疑问或异常,且未能提供合理解释、影响审核判断的,按规定提请实施现场检查。

  现场督导于2019年6月正式启动,是科创板试点注册制中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把好上市企业“入口关”的积极探索和具体措施。近两年来,上交所共对45家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项目的保荐机构启动现场督导,其中37家主动撤回材料,6家注册生效;4家在撤回后补充完善申报材料进行了二次申报,其中2家已经注册生效。

  有资深投行人士表示,现场督导是注册制下审核问询的协同机制,目的是问出一家“真公司”。近期市场出现的IPO撤材料、终止家数较多,并不是监管收紧的目的,而是结果。这些企业多是带“病”闯关,通过各类动态监管措施防止病从“口”入,是监管的应有之义。在其看来,如果企业自身质量过硬,中介机构把关尽职,再多的现场检查也不会减少排队企业数量。

  上交所表示,现场督导一方面传递了压严压实保荐机构把关责任的明确导向,督促保荐机构履行好核查把关职责,引导其把尽职调查主体责任和牵头核查把关责任扛起来;另一方面,与审核问询形成联动,丰富了审核把关的手段,形成了有效的监管威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闯关”冲动。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