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金牛奖

  简介

  

  上市公司金牛奖是中国证券报主办的金牛系列奖项之一,创立于1999年。通过严谨、客观、科学、透明的评选体系,该奖项旨在发现上一年度业绩优秀、治理卓越、具有崇高使命和社会责任感的上市公司,并搭建中国资本市场最权威、专业、高效的交流和品牌展示平台。致力于打造资本市场最具公信力的上市公司权威奖项,上市公司金牛奖已成为引领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的一面旗帜。

  

  评选规则

    

  一、最具投资价值奖

  1.1 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除违规及ST公司之外的A股非金融类、非科创板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企业,并剔除财务报告未能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等存在明显法律及道德瑕疵企业、2022年1月1日以后上市的次新股、近三年借壳上市和撤销ST的企业。

  本次评选经过了入围标准样本剔除,入围参选样本为A股3524家上市公司。

  1.2 评选数量

  不超过100家上市公司。

  1.3 评选标准

  中国证券报评选组委会依据评选方法,并结合专家综合判断和递补原则确定获奖名单。

  1.4 评选方法

  本次评选体系采用主成分分析与负面调整相结合的方法。以上述入围上市公司为统计样本,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对入围上市公司进行打分,并进行负面调整后得出综合排名。

 

  二、金牛科创奖

  2.1 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以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司作为样本企业。剔除2022年12月31日后上市的企业,本次评选经过了入围标准样本剔除,入围参选样本为科创板368家上市公司。

  2.2 评选数量

  不超过50家科创板上市公司。

  2.3 评选标准

  中国证券报评选组委会依据评选方法,并结合专家综合判断和递补原则确定获奖名单。

  2.4 评选方法

  本次评选体系采用主成分分析与负面调整相结合的方法。以上述入围368家上市公司作为统计样本,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对入围上市公司进行打分,并进行负面调整后得出综合排名。

 

  三、金牛小巨人奖

  3.1 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以北交所上市公司为样本企业。本次评选经过入围标准样本剔除,剔除条件包括:2022年12月31日后挂牌上市,属于金融行业、近三年存在非标审计意见、2022年末财报存在缺失或净资产为负。此外,为保证数据的稳定性,进一步剔除了2020-2022年平均营业总收入低于1亿元的上市公司。筛选后最终入围样本共计156家。

  3.2 评选数量

  不超过20家北交所上市公司。

  3.3 评选标准

  中国证券报评选组委会依据评选方法,并结合专家综合判断和递补原则确定获奖名单。

  3.4 评选方法

  本次评选体系初步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以上述入围156家上市公司作为统计样本,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进行打分。

 

  四、港股金牛奖

  4.1 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以港交所中资股(含H股、红筹股和中资民营股)上市公司为样本企业。本次评选经过入围标准样本剔除,剔除条件包括:后挂牌上市、属于金融行业、近三年存在非标审计意见、2022年末财报存在缺失或净资产为负。此外,为保证数据的稳定性,参照港股通的纳入条件“前十二个月港股平均月末市值不低于港币50亿元”,进一步剔除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日均总市值低于港币50亿元的上市公司。筛选后最终入围样本共计344家。

  4.2 评选数量

  不超过25家港交所中资股上市公司。

  4.3 评选标准

  中国证券报评选组委会依据评选方法,并结合专家综合判断和递补原则确定获奖名单。

  4.4 评选方法

  本次评选体系初步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以上述入围上市公司作为统计样本,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进行打分。

 

  五、金牛卓越企业家奖

  5.1 评选范围

  本评选的参评对象为经限制原则剔除后的A股上市公司在任董事长、总经理。专家评选的候选名单筛选规则:经限制原则剔除后,参考最具投资价值奖评分结果,选取出200位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限制原则:

   ·  本人在现任公司任职应满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即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上任时间从曾担任高管职位算起,考虑到任职变更可能在年报之后,筛选条件放宽到2022年6月30日前上任)。

   ·  公司2020-2022年度交易所信披考评结果未出现D(不合格)。

   ·  公司2020-2022年度审计意见未出现保留、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

   ·  本人及所在公司不得存在明显法律及道德瑕疵,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公司参评人员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监管措施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公开批评;

  2. 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高管被大众媒体质疑明显不利事项而未澄清。

   ·  入选公司若存在明显瑕疵且被评委会核实,评委会有权将其从名单剔除。

  5.2 评选数量

  不超过30位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5.3 评选标准

  本次评价采取专家评选的方式。由中国证券报评选组委会组织各地区分公司专家评选,参考上市公司最具投资价值奖和金牛科创奖评分结果,同时兼顾评选专家推选意见,通过考察参评对象在领导能力、行业影响、社会责任以及公司治理等多个方面的表现,评选出不超过30位具有领袖精神的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六、金牛创新企业家奖

  6.1 评选范围

  本评选的参评对象为经限制原则剔除后的经专家考量具有一定创新性的A股和北交所上市公司在任董事长、总经理。专家评选的候选名单筛选规则:经限制原则剔除后,参考最具投资价值奖、科创奖和小巨人奖的评分结果,选取出200位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限制原则:

  ·  本人在现任公司任职应满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即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上任时间从曾担任高管职位算起,考虑到任职变更可能在年报之后,筛选条件放宽到2022年6月30日前上任)。

  ·  公司2020-2022年度交易所信披考评结果未出现D(不合格)。

  ·  公司2020-2022年度审计意见未出现保留、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

  ·  本人及所在公司不得存在明显法律及道德瑕疵,包括但不限于:

  3. 公司、公司参评人员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监管措施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公开批评;

  4. 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高管被大众媒体质疑明显不利事项而未澄清。

  ·  入选公司若存在明显瑕疵且被评委会核实,评委会有权将其从名单剔除。

  6.2 评选数量

  不超过30位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6.3 评选标准

  本次评价采取专家评选的方式。由中国证券报评选组委会组织各地区分公司专家评选,参考上市公司最具投资价值奖和金牛科创奖评分结果,同时兼顾评选专家推选意见,通过考察参评对象在领导能力、行业影响、社会责任以及公司治理等多个方面的表现,评选出不超过30位具有领袖精神的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七、金牛董秘奖

  7.1 评选范围

  本评选的参评对象为按照上市公司金牛奖评选规则,参考最具投资价值奖评分结果,同时兼顾评选专家推选意见,选取出600位上市公司董秘。

  限制原则:

  ·  本人在现任公司任职应满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即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考虑到任职变更可能在年报之后,筛选条件适当放宽到2022年6月30日前上任)。

  ·  公司2022年度交易所信披考评结果为A(优秀)、B(良好),2020-2022年度未出现D(不合格)。

  ·  公司2020-2022年度审计意见未出现保留、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

  ·  本人及所在公司不得存在明显法律及道德瑕疵,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公司参评人员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监管措施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公开批评;

  2. 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高管被大众媒体质疑明显不利事项而未澄清。

  ·  入选公司若存在明显瑕疵且被评委会核实,评委会有权将其从名单剔除。

  7.2 评选数量

  不超过120位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7.3 评选标准

  本次评价采取大众投票与专家评选相结合的方式。

  首先,通过大众投票的方式评选出不超过150位大众喜爱的上市公司董秘,主要考察信息披露、沟通能力以及专业能力三个角度。针对调查问卷(后附调查问卷模板)每个问题,每位问卷填写人员可在候选名单内选出不超过30位上市公司董秘。

  投票结束后,采取累加制对投票结果进行统计,再由中国证券报评选组委会组织专家评选,评选专家有权剔除存在明显瑕疵的候选人,最终确定金牛董秘获选名单。

 

  八、金信披奖

  8.1 评选范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除违规及ST公司之外的交易所信披评价为“A”“B”的A股非金融类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企业,并剔除财务报告未能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等存在明显法律及道德瑕疵企业、2022年1月1日以后上市的次新股、近三年借壳上市和撤销ST的企业。

  本次评选经过了入围标准样本剔除,入围参选样本为A股4169家上市公司。

  8.2 评选数量

  不超过320家A股上市公司。

  8.3 评选标准

  中国证券报评选组委会依据评选方法,并结合专家综合判断和递补原则确定获奖名单。

  8.4 评选方法

  本次评价重点考虑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和效率。通过结合中诚信上市公司的财务质量排雷结果、财报审计意见、2022年交易所信披考评结果和监管问询函等多个维度,评选出在信息披露方面表现较为突出的上市公司。

  其中,对于存在监管处罚、财务造假、高管被抓、股权冻结、债券违约等重大负面新闻和舆情的企业直接予以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