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新星7月10日公告称,拟指定特定全资子公司作为其全部资产、负债的划转主体,将除对该指定主体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全部资产、负债划转入该指定主体,并以上述指定主体的100%股权作为置出资产,与奥赛康药业100%的股份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目前,上市公司尚未确定其资产、负债的划转主体。
据悉,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的初步作价为5.4亿元,拟购买资产的初步作价为80亿元,差额74.6亿元由东方新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奥赛康药业的全体股东购买。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南京奥赛康,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34.54%股权,陈庆财为南京奥赛康控股股东。同时,伟瑞发展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34%股权,伟瑞发展控股股东CHEN HONGYU系陈庆财之女,南京奥赛康和伟瑞发展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所以,本次交易完成后,东方新星实际控制人为陈庆财,陈庆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东方新星表决权46.88%。
交易对方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奥赛康药业在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范围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41 亿元、7.15亿元、7.84亿元。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法在2018年度内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延续至2021年度。
公开资料显示,奥赛康药业是国内最大的质子泵抑制剂(PPI)注射剂生产企业,通过在医药制造行业多年的深耕细作,形成了多品类多层次的产品管线和良好的产品质量口碑等竞争优势,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均居于业界前列。
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石油化工行业、新型煤化工行业的大型建设项目提供工程勘察和岩土工程施工服务。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转型进入医药制造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