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实习记者 陈一良 黄鹏)投服中心就本次交易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不确定性以及交易对方支付能力提出三方面问题。
投服中心指出,草案披露,公司出售天都实业是为了迅速回笼资金用作影视文化领域的并购,公司下半年有收购影视文化标的的计划,但还处于探索阶段,未有确定意向。投服中心据此提问,公司为何选择在此时出售房地产业务,为何不等明确并购标的后或者影视文化业务再壮大一些后再推进本次交易?
投服中心提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公司将重点发展影视传媒等大文化产业,但公司在这个领域的经营主体是广厦传媒,根据2017年年报,广厦传媒规模较小,业务开发和培育尚需一定周期。投服中心指出,本次交易将剥离上市公司主要营收来源,即房地产业务,这是否会使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处于极大不确定性之中,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投服中心还对交易对方支付能力提出疑问。2016年,广厦控股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房开集团收购雍竺实业51%股权以及东金投资100%股权,截至2018年6月,房开集团仍未支付2.76亿元现金款项。广厦控股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18年6月26日,广厦控股(母公司口径)货币资金余额为8.25亿元,若广厦控股代为支付上述2.76亿元尾款后,可能不足以支付本次交易首笔51%股权转让款7.84亿元。投服中心提出,公司有无考虑这一风险,并采取措施保障本次交易首笔转让款的按时足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