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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执行董事龚思琪: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作者:孙翔峰 徐金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2018-05-28 14:32

    中证网讯(记者 孙翔峰 徐金忠)在5月28日下午召开的海航科技重大重组媒体说明会上,海通证券执行董事龚思琪在介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时表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预估作价为75亿元。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计134.11亿元。标的资产的预估作价占公司2017年度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绝对额超过5,000万元,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龚思琪表示,本次交易前,慈航基金会通过各级子公司间接控制海航科技29.96%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系海航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慈航基金会合计控制海航科技24.46%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在不考虑本次配套融资情况下,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俞渝及李国庆夫妇合计持有海航科技16.49%股份。慈航基金会与俞渝及李国庆夫妇合计控制海航科技股份表决权比例差距约为8%,慈航基金会仍拥有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同时,俞渝、李国庆控制的天津科文和天津国略将不参与本次交易项下配套募集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慈航基金会仍为海航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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