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徐金忠 孙翔峰)国中水务董事长尹峻在回答提问时表示,对于本次交易对方所持洁昊环保剩余股份,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暂未与交易对方达成收购协议。
尹峻表示,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就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于本次交易对方所持洁昊环保剩余股份以及未参与本次交易的洁昊环保投资者所持洁昊环保股份的相关安排做出如下声明:
第一,上市公司有意向在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一个月届满之日起,以现金方式收购除本次交易对方之外的洁昊环保投资者所持洁昊环保公司股份。剩余股份收购价格与本此交易标的资产作价一致,其间如洁昊环保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剩余股份收购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第二,前述剩余股份收购安排以本次交易完成为前提,但剩余股份收购安排是否实施不影响本次交易的实施。
第三,前述剩余股份收购安排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如届时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但未通过上述剩余股份收购安排,则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自愿承担上述剩余股份的收购义务。
第四,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暂无计划收购本次交易对方所持有的洁昊环保剩余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本次交易对方拟将其所持有的洁昊环保剩余股份继续出售给上市公司,则上市公司届时将根据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证券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与相应交易对方另行签订相关交易协议,并根据需要履行相关决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