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徐金忠 孙翔峰)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林轶在介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时表示,本次交易前,厚康实业直接持有洁昊环保20.00%的股份,同时厚康实业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照柏先生所控制的企业,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林轶表示,上市公司2016年10月实际控制人状态变更,本次交易拟在国中水务控制权变更之日起60个月内进行,本次交易的拟购买资产为洁昊环保56.64%股权,交易对方包含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厚康实业。根据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即2015年国中水务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国中水务2015年净利润为-11,787.43万元,根据洁昊环保未经审计财务数据,洁昊环保2017年净利润为1,893.67万元,国中水务向厚康实业购买的资产(洁昊环保20.00%股份)对应的2017年净利润为378.75万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对应的洁昊环保的2017年度净利润占上市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的净利润的比例达到100%以上。因此,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重组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