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业房地产新三板市场股市期市债市研报宏观海外基金港股信息披露行情交流金牛奖新媒体
首页 > 会议直播栏目 >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 > 精彩观点

林轶: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

作者:记者 徐金忠 孙翔峰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2018-03-08 14:17

    中证网讯(记者 徐金忠 孙翔峰)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林轶在介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时表示,本次交易前,厚康实业直接持有洁昊环保20.00%的股份,同时厚康实业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照柏先生所控制的企业,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林轶表示,上市公司2016年10月实际控制人状态变更,本次交易拟在国中水务控制权变更之日起60个月内进行,本次交易的拟购买资产为洁昊环保56.64%股权,交易对方包含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厚康实业。根据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即2015年国中水务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国中水务2015年净利润为-11,787.43万元,根据洁昊环保未经审计财务数据,洁昊环保2017年净利润为1,893.67万元,国中水务向厚康实业购买的资产(洁昊环保20.00%股份)对应的2017年净利润为378.75万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对应的洁昊环保的2017年度净利润占上市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的净利润的比例达到100%以上。因此,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重组上市。


中证公告快递
及时披露上市公司公告,提供公告报纸版面信息,权威的“中证十条”新闻,对重大上市公司公告进行解读。


中国证券报官方微信


中国证券报法人微博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