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记者 徐金忠 黄淑慧)厦华电子董事兼总经理刘刚对本次重组的必要性、交易定价原则、标的资产的估值合理性等情况进行说明时表示,厦华电子原主营业务为彩电及配件销售,近年来随着彩电行业由显像管电视向LCD电视转型,消费者人均拥有彩电数量日趋饱和,彩电行业收入增长放缓,公司业绩增长乏力,2010至2013年公司收入和净利润逐年下滑,2013年合并报表亏损34,911.79万元。
依据公司当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和资产负债及实际经营情况,2013年11月6日,公司相关股东方签订《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华映科技及其控股股东百慕大映管、华映吴江、建发集团将协助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前,全力对现有资产、负债和人员完成必要的清理,以减轻经营负担,降低财务风险,从而尽快实现业务转型。
刘刚表示,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在完成原有订单后,已于2014年4月1日起停止彩电业务生产,即原有的主营业务已基本停顿;并且根据各方股东确认,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已经基本完成资产、负债、人员清理工作。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415.7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069.20万元。2015年,公司拓展了电子产品采购与销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1,677.2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99.03万元。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297.2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10.21万元,仍无法在短期内改变主营业务羸弱、盈利能力不足、核心竞争力缺乏、经营状况一般的局面。为了改善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厦华电子拟注入具有较强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优质资产,实现主营业务整体转型,改善公司经营状况,使公司未来得以健康地持续经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