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记者 徐金忠 实习记者 孙翔峰)云南城投独立董事娄爱东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或者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明确意见时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得以大幅度提升,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及公司拟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重组预案具备可操作性。
娄爱东认为,本次交易及整体安排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方式公允、合理,符合法定程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为本次交易服务的各中介机构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并且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定价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