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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服中心提出三大问题

作者:记者 黄淑慧 徐金忠来源:2017-11-09 15:06

  中证网讯(记者 黄淑慧 徐金忠)投服中心针对罗顿发展的资产重组方案,提出了三大问题,一是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及实际控制人变化问题;二是标的资产估值是否公允问题;三是业绩承诺能否实现问题。

  投服中心提出,根据草案,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的营收规模将远超上市公司原有业务,标的资产将成为上市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成为上市公司的核心业务。草案披露“公司传统主营业务难以实现短期重大突破”,那么请问上市公司原主业为何还要保留,双主业发展是否具有可实现性?原主业是否有发展计划?是否有剥离计划?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维共控制公司25.04%的股份,不考虑配套融资,本次交易完成后,李维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控制公司42.76%的股份;若考虑配套融资,则共控制公司39.84%股权。因此草案称李维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但交易对方易库易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夏军为李维亲属,在前次重组易库易供应链失败后,李维控制的宁波德稻收购了标的资产51%的股份,使李维提高了本次重组交易完成后在上市公司的股份占比,请问此举是否有规避重组上市的考虑?标的公司为夏军创立和经营,夏军对于标的资产市场开拓、客户服务和渠道资源的重要性和控制力等方面应会起到较大作用。请问夏军是否实质上控制标的资产,从而控制了上市公司的核心业务?草案称李维与夏军两人形成了一致行动关系,请问夏军和李维实质上是否共同控制了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结构是否发生了变更?是否会导致本次交易构成重组上市?

  对于标的资产估值问题,投服中心指出,标的资产短期内估值差异巨大,一年内出现6.98亿、10.96亿、16亿、28亿等多种估值,几次估值差异巨大。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维,既是本次交易对方宁波德稻的实际控制人,也是交易标的易库易供应链的实际控制人,高估值也存在利益输送的嫌疑。

  关于业绩承诺,投服中心指出,以目前公布的2017年1-5月数据,按照平均法计算,2017年扣非后净利润预计约为12429万元,与预期的业绩承诺17000万元相差4500多万元,以此推算出2015年至2017年扣非后净利润年增长率分别为63.8%和11.2%,差异大且增长率不稳定。而2017年至2019年承诺未来扣非后净利润年增长率分别为35.3%、30.43%,与目前业绩增长率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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