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信用违约事件快速暴露,涉及行业和发行主体不断扩大。Wind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8月7日,今年出现的违约债券共有40例,同时,受债券市场环境负面影响,今年以来共有364只债券发行推迟或发行失败。
业内专家指出,下半年债市违约风险或进一步上升,但当前我国债券市场具备处理和消化违约风险的条件和能力。下一步,要有序打破刚性兑付,消除市场扭曲,同时,要着力完善市场化的信用风险约束和违约处置机制,构建多元化的风险分散和分担渠道以及加快完善监管制度等,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将风险控制在市场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违约行业和主体范围扩大
Wind数据统计显示,今年发生信用违约事件的主体较广,截至8月7日,涉及民营企业和公众企业的违约债券分别有13个和4个,涉及外商独资企业的违约债券有4个,涉及地方国有企业和中央国有企业的违约债券分别有16个和8个。而去年同期,发生违约的债券仅有7例。
从行业来看,钢铁、煤炭、金属,是今年的债务违约重灾区,涉及企业较多的债券种类则主要是一般中期票据和一般短期融资券,还有多家企业涉及私募债债务违约。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李艳表示,信用债违约事件高发既与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去产能持续推进和企业杠杆率较高、经营困难等国内宏微观因素有关,又与国际金融危机后全球经济增长低迷、大宗商品价格下跌以及国际债券市场违约率高企的外部环境密不可分。今年下半年,煤炭、钢铁和有色等产能过剩严重行业的债券到期规模达约700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0%左右。这些行业的经营状况短期内难以出现根本性改变,预计仍将是债券违约的“重灾区”。
信用风险将继续释放
我国是仅次于美国和日本的全球第三大债券市场,公司信用类债券总托管量位居世界第二。违约事件频发的同时,年初以来已有近100家中央国企、地方国企、民营企业以及外商独资企业的主体信用评级遭到下调,负面评级事件发生频率较往年大幅提升。不少机构人士认为,信用债的违约率仍可能进一步上升。
李艳表示,下半年,我国主体评级AA及以下信用债到期规模达4527亿元左右,将较上半年和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2%和45.8%。债券集中到期将加大发行人的流动性压力,或引发更多信用违约事件的爆发。
据介绍,当前很多发债企业主营业务利润负增长、资产负债率较高,且短期债务占比上升,发行人的短期偿债压力较大。一旦政策或市场因素影响到短融等债务融资工具的滚动发行,这些企业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将愈加凸显。债券市场违约风险的集中暴露将进一步降低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加剧市场恐慌情绪。甚至可能连累利率债市场。
申万宏源证券分析师王颖指出,信用债和贷款的违约率会进一步上升,根据测算,即使在总体信贷政策平稳的背景下,随着传统行业产能出清的深化,仅钢铁、煤炭、水泥三个行业的债券违约都可能推动市场违约率上升至2%-3%。实际的违约水平将高度依赖于银行的信贷政策和政府的债务处置态度和方式。
机构人士表示,信用违约的爆发对经济冲击较大,首先将直接导致市场的风险偏好下降,企业信用债券的发行成本提升,增加企业的财务成本进而影响投资力度,其次会影响相关行业企业的再融资能力,进而对企业的债务链条形成冲击,或引发债务流动性风险,进而冲击企业的正常经营。
构建多元化风险分散渠道
在业内专家和机构人士看来,违约概率的上升是经济周期发展的正常反映,从我国经济发展整体情况来看,当前我国信用违约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不过,应加快建立市场化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国泰君安固定收益主管周文渊认为,应加快建立和完善债券投资人保护机制,包括条款设计的改革、信息披露的完善等;其次,政府应积极介入大型央企和国有企业债务重组,防止引发大规模债务危机;三是要加快债务违约风险处置和资产证券化发展,并推动信用违约互换(CDS)的加快出台。
李艳表示,为建设更加市场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债券市场,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一方面要有序打破刚性兑付,消除市场扭曲;另一方面,要着力完善市场化的信用风险约束和违约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权益,同时构建多元化的风险分散和分担渠道,加快完善相关监管和风险预警机制等,将风险控制在市场可承受的范围之内。一是持续完善信用评级和信息披露等事前事中风险约束机制,二是构建多元化的风险分散和分担渠道,三是完善事后违约处置机制和相关制度的衔接安排,四是加快完善相关监管和风险预警机制。
此外,在有序打破刚性兑付的同时,应完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对债券市场杠杆操作进行监测和统一管理,防范恐慌性的去杠杆以及金融风险的交叉传染。监管机构和地方政府可定期加强对存在债务风险问题企业的专业指导,对于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的企业,督促其主动应对,多措并举化解风险并加强债务风险管控;对于积重难返、产能过剩严重的企业等,指导其按照市场化和法制化原则处理到期债务,有序打破刚性兑付。
申万宏源宏观团队建议,要防范突然的、不可控的信用风险爆发;明确央企、国企的债务偿还责任,避免恶意逃废债;妥善处置地方政府债务,不能轻易打开地方债务违约的潘多拉魔盒;加强信息披露和合规性监管。对产品的监管实施穿透监管,注重实质,避免复杂的金融产品结构模糊了产品的风险属性;融资监管政策总量适度控制,结构的选择权应交给市场;加强对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的监管,货币政策做好流动性应急预案,防止个别金融机构信用风险在金融体系的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