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市场改革预期再起,8月25日,全国股转系统副总经理隋强在出席中国新三板发展战略高层论坛时明确表示“很多政策正在路上”。他还表示,“下一步我们考虑在现行小额融资制度上增加大额融资制度。”
更为值得注意的是,隋强认为,只改革融资制度是不够的,必须综合考虑市场流动性对融资制度改革的配套安排,因此在思考新三板融资制度改革的时候也必须要对相关的配套制度进行一揽子的调整,改善市场流动性,发挥市场交易定价对融资的促进作用。
“新三板初期规模积累的任务已经完成,制度设计理念以及制度效应得到了检验,具备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基础和条件。”隋强认为,一是具备企业基础。上万家企业差异比较大,初创企业和成熟企业并存,新兴业态和传统行业都有,个股流动性也存在较大差异,这为下一步改革更好地满足中小微企业的多元化需求积累了经验;二是具备制度基础。新三板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大的背景下建立的,新三板既是资本市场改革的探索实践,更是资本市场改革的成果,如小额快速灵活融资机制、内部分层管理等。这些制度经历了市场检验,得到了市场认可;三是具备风险控制能力。新三板五年来运行平稳,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这既是新三板市场风险控制能力的反映,也是下一步深化改革的基础。
目前新三板市场需求发生了变化,这对完善新三板市场功能提出了要求,深化新三板改革市场有需求、制度有空间。隋强认为,下一步深化新三板改革,需要坚持三个方面的不动摇。包括坚持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服务宗旨不动摇、坚持提升市场融资效能的目标不动摇;坚持巩固市场的特色制度不动摇。
具体来看,隋强认为新三板公司改革的首要目标是完善市场融资功能,提高投融资对接效率。新三板需要推进融资制度改革,提高融资效能,既要把现行小额、快速、灵活的定向发行机制,进行更为便捷的个性化安排,也要积极应对优质企业大规模融资需求和新经济企业的独特制度需求。
“新三板首先是证券交易市场,市场基础性的融资交易功能不可或缺。”隋强表示,如下一步要考虑如何在现行小额融资制度基础之上增加大额融资制度供给,在股票融资的基础上提供更为丰富的融资品种,如优先股、可转债。“如果我们在发行制度上有所突破,不同的品种就可以匹配不同的发行方式、不同的交易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