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控过度投机炒作、保障市场流动性、为主板交易机制改革积累经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针对科创企业的特点,对科创板交易制度作了差异化安排。其中就包括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根据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引》(以下称《指引》),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在收盘集合竞价结束后,上交所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 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的交易方式。
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
《指引》显示,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当日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股票不进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上交所接受交易参与人收盘定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30。开市期间停牌的,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停牌当日复牌的,已接受的申报参加当日该股票复牌后的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当日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上交所交易主机后续不再接受收盘定价申报,当日已接受的收盘定价申报无效。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的申报可以撤销。撤销指令经上交所交易主机确认方为有效。
《指引》表示,客户通过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应当向会员提交收盘定价委托指令。收盘定价委托指令应当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限价、委托数量等内容。
上交所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接受交易参与人的收盘定价申报。收盘定价申报指令应当包括证券账号、证券代码、营业部代码、买卖方向、限价、数量等内容。
按照时间优先原则
《指引》第七条规定,通过收盘定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100万股。卖出时,余额不足2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另外,收盘定价申报当日有效。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阶段,上交所以收盘价为成交价、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逐笔连续撮合。
每个交易日9:30至15:05,收盘定价申报不纳入即时行情;15:05至15:30,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阶段的申报及成交纳入即时行情。即时行情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收盘价、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当日累计成交数量、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当日累计成交金额以及买入或卖出的实时申报数量。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量、成交金额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结束后计入该股票当日总成交量、总成交金额。通过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减持股份的,视同竞价交易执行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上交所方面认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是盘中连续交易的有效补充,可以满足投资者在竞价撮合时段之外以确定性价格成交的交易需求,也有利于减少被动跟踪收盘价的大额交易对盘中交易价格的冲击。
对此分析人士认为,在常规交易时间,很多消息交易日盘中无法消化,或者一些消息发布的时间在常规交易时间之外,或将导致股价在下一个交易日出现波动。开放盘后交易,按照场内交易制定的“理性”价格,为标的提供更强的流动性,是一个非常好的工具,以后还可以进一步再增加盘前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