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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发布楼市新政:降低房地产用地成本

董添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董添)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11月23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明确提出,降低房地产用地成本;经市政府批准,可在不低于所在区域基准地价70%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土地出让底价;竞买保证金可按不低于底价的10%确定,允许以银行保函代替竞买保证金。

  《若干措施》明确,经市政府批准,允许合理下调土地出让金首次缴纳比例;允许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一般企业应在1年内缴清,对信用评价好、市场认可度高、不存在金融等风险、当地政府确定的纾困企业可放宽至2年内缴清。土地成交后,用地单位缴清首期土地出让金并出具承诺书,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预告登记,支持容缺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

  《若干措施》明确,严禁低价或以工抵房、特价房等形式倾销,打价格战,依法打击恶性竞争、降标降质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税收优惠政策;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售后1年内重新购买商品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低至20%。

  《若干措施》明确,自该措施施行之日起1年内,在荆高校本科、专科在校生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并取得契税完税证明的,分别一次性给予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延长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时间;经市政府批准,允许合理下调土地出让金首次缴纳比例;允许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一般企业应在1年内缴清,对信用评价好、市场认可度高、不存在金融等风险、当地政府确定的纾困企业可放宽至2年内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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