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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贷换房贷当休矣

周元鹏 马 辉 经济日报

  表面上看,某些中介利用经营贷与房贷利率的“倒挂”,可以解居民的“燃眉之急”。实际上,有关操作的合规性和经济性都值得商榷。多方应继续协同发力,大力压缩经营贷流入房地产市场的套利空间,坚决落实中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要求。

  有媒体近日调查发现,多位中介人士建议居民将房贷转换为经营贷,称这样可每月节省月供资金,减轻房贷还款压力;如果居民当前有购房意愿,还可以帮助申请经营贷用来买房。表面上看,这些中介利用经营贷与房贷利率的“倒挂”,迎合个别居民的急迫需求,可以解居民的“燃眉之急”,实际上,这只是个小聪明,往往导致借款人看似得了便宜,实则会吃大亏。有关操作的合规性和经济性都值得商榷。

  从合规性上讲,经营贷是用来支持实体经济的,只能用于企业经营,用经营贷置换房贷,是明令禁止的违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干扰了正常经济运行,破坏了健康金融秩序。即便银行放贷时未能及时发现,借款人“侥幸”获得资金,但银行在常态化的贷后检查中,也会发现蛛丝马迹,发现违规用贷苗头,就会依法要求贷款人进行整顿,或者实行断贷、抽贷,居民的个人信用必然出现“污点”,影响今后的信贷业务办理。

  从经济性上看,有关操作也得不偿失。尽管有的中介估算,如果一套房产价值1000万元,用经营贷置换房贷后,居民5年可以节省85万元。但在实际“运作”中,违规用经营贷置换房贷,将耗费居民的大量精力和费用,包括支付给中介的劳务费、提前偿清房贷的垫资利息、包装借壳公司的费用等多项开支,并且经营贷期限大多为1年至5年,远远短于房贷期限。经营贷到期后,居民还面临转贷或者过桥垫资的麻烦,这些隐性成本大大增加了实际资金成本,远高于中介估算节约的纸面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房地产市场上涨空间较小,加之居民违规利用信贷资金的风险高,预计违规现象极少。有的地方监管部门此前已发布关于加强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围堵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违规挪用至房地产市场的行为,并结合监管大数据进一步加强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力度,对因信贷管理不审慎导致的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督促立查立改,从严从重查处。

  各类银行要采取更严的风控措施,从贷前调查、支付管理、贷后管理、合同约束等方面,完善信贷资金用途监测与拦截机制,采取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等进行贷款用途追踪溯源。与此同时,有关方面也要严格规范中介机构业务的合作管理,实施业务合作准入和名单制管理,对存在虚报房屋评估价值、伪造贷款资质、虚开银行流水证明、虚开收入证明、修复不良征信记录等行为的中介,立即终止合作,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和上报监管机构。通过多方协同发力,大力压缩经营贷流入房地产市场的套利空间,坚决落实中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要求,助力信贷资金切实流入实体经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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