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房地产:3月16日起“16融地01”等债券仅限机构投资者买入
张军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张军)3月15日,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创房地产)公告,为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平稳运行,公司将于3月16日起,针对“16融地01”“16融创05”“16融创07”“20融创01”“20融创02”“21融创01”和“21融创03”,调整上述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安排,调整后上述债券仅限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买入,原持有上述债券的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可以选择继续持有到期或者卖出债券。相关调整自3月16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