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明确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新落户人群购买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上海证券报
据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微信公众号“南京房产微政务”4月19日消息,为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确保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经市政府研究,4月18日,南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明确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新落户人群购买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针对在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新落户的人员,自落户之日起,两年内仅可在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不含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其他事项按现行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执行。自2021年4月19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