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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取消新建商品房价格指导

陈 潇 证券日报

  7月31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取消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经市政府研究,住房保障部门不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进行指导,开发企业按照自主定价进行销售、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备案)手续。

  今年以来,郑州已接连出台二手房“以旧换新”、住房贷款“商转公”等新政,以期激发市场活力。同时,合理控制和优化宅地供应,推进保交房各项工作,支持地方国企收购存量新房等政策亦陆续出台。

  此前,郑州已取消限购、限售。2023年9月份,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通知》提出,取消二环内住房限购政策等购房消费限制性规定,取消住房销售限制年限规定,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

  2023年11月份,郑州调整土拍规则,此后发布的8宗涉宅地块出让公告中,7宗地块不再设置熔断价格,这也意味着郑州取消地价限制。

  中指研究院河南公司总经理梁波涛表示,此次政策调整后,意味着郑州房地产限制性政策已全面解除,商品住房市场回归高度市场化运行。此外,取消限价有助于引导市场供应高品质商品住宅,推动住房供给结构优化,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对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值得一提的是,当前,各地地价限制已基本取消。同时,除一线城市外,大部分城市已经基本解除商品房限购。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则被认为是未来房地产政策进一步调整的方向。

  据中指研究院统计,今年以来,沈阳、兰州、郑州、宁德等城市明确不再实施新建商品销售价格指导,另有阳江、珠海、芜湖等城市优化限价政策,如缩短备案价格调整时间间隔、取消楼层差价限制等。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次政策的发布,有利于开发商更好地自由调整价格或进行促销活动,缓解资金链紧张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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