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发布 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
12月3日工信部发布的《“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简称《规划》)提出,我国将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制定工业领域和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统筹谋划碳达峰路线图和时间表,力争有条件的行业率先实现碳达峰。
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8%
《规划》提出,到2025年,工业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广泛应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绿色制造水平全面提升,为2030年工业领域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其中,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8%。能源效率稳步提升,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13.5%。资源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57%,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达到4.8亿吨,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16%。污染物排放强度显著下降,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降低10%。绿色制造体系日趋完善,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绿色制造体系基本建成,完善工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推广万种绿色产品,绿色环保产业产值达到11万亿元。布局建设一批标准、技术公共服务平台。
《规划》还表示,要加快氢能技术创新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氢能多元利用。支持企业实施燃料替代,加快推进工业煤改电、煤改气。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锅炉和工业窑炉,采用清洁低碳能源替代。通过流程降碳、工艺降碳、原料替代,实现生产过程降碳。发展绿色低碳材料,推动产品全生命周期减碳。探索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资源化转化利用、封存等主动降碳路径。
《规划》强调,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严控尿素、磷铵、电石、烧碱、黄磷等行业新增产能,新建项目应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强化环保、能耗、水耗等要素约束,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完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规划》表示要推动再生资源高值利用。培育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旧轮胎、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动力电池、废油、废旧纺织品等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龙头骨干企业,推动资源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
《规划》提出,到2025年,建成较完善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完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法规制度,探索推广“互联网+回收”等新型商业模式,强化溯源管理,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建共用回收渠道,建设一批集中型回收服务网点。推动废旧动力电池在储能、备电、充换电等领域的规模化梯次应用,建设一批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项目。
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副司长尤勇表示,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动力电池退役量也在逐年增加,做好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对于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障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截至今年10月底,171家有关企业已在全国31个省市区设立回收服务网点10048个,培育26家梯次和再生利用骨干企业,回收利用体系初步建立。
“下一步,工信部将加快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部门规章,细化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的监管要求,加大监管约束力度;还将加快出台一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国家、行业标准,更新发布《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加快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尤勇表示,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及社会资本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支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及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