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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全国碳市场启动渐行渐近

上海证券报

  全国碳市场启动渐行渐近。生态环境部组织起草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下称草案修改稿)昨日起公开征集意见。

  生态环境部2019年曾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相较此前,此次草案修改稿有了不少变化。

  草案修改稿提出,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和阶段性目标要求,提出碳排放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公布的碳排放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向本行政区域的重点排放单位分配规定年度的碳排放配额。

  碳排放配额分配包括免费分配和有偿分配两种方式,初期以免费分配为主,根据国家要求适时引入有偿分配,并逐步扩大有偿分配比例。

  按照草案修改稿,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如实报告碳排放数据,及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依法公开交易及相关活动信息,并接受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国信国际碳战略发展中心常务副主任孙佶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草案修改稿明确重点排放单位义务,每年3月31日前需报送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且数据和原始记录至少保存5年,目的也是加强数据可追溯性,保证碳市场基础数据的真实、可靠。

  草案修改稿提出,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在我国境内实施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实现温室气体排放的替代、吸附或者减少。

  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总经理张敏涛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碳配额企业通过降低能耗,把多余的配额出售,会刺激企业用碳资产收益去投入技术改造。有些高能耗企业会投资森林碳汇和绿色能耗来达到自身平衡,这对于国家储备林是一个利好,也有利于地方政府的存量森林转化成碳汇指标。

  孙佶认为,草案修改稿明确提出鼓励实施自愿减排项目,可以确定未来自愿减排项目仍适用于全国碳市场,但使用比例暂未明确,全国碳市场交易产品主要还是配额,其他交易产品会适时引入。

  草案修改稿要求,该暂行条例施行后,不再建设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暂行条例施行前已经存在的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应当逐步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具体步骤和办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

  草案修改稿明确,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据悉,目前全国碳市场系统已基本建设完成,上海承建的交易系统和湖北承建的注册登记系统正抓紧全面对接联调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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