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三大综合保税区获批为天津外向型经济赋能

王宁经济参考报

  日前,天津出口加工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天津保税物流园区三大海关特殊监管区转型升级为综合保税区获得国务院批复。记者采访了解到,天津将以此为契机,推动现有四大综合保税区发挥优势,错位发展,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三大海关特殊监管区获批升级

  多年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作为吸引境内外投资的重要载体和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是天津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引擎。

  据天津海关副关长刘心同介绍,自1991年以来,根据不同时期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需要,天津先后设立了5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分别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出口加工区、天津保税物流园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成为全国范围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种类和功能最齐全、政策配套最完善的地区之一。

  截至目前,天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面积约18平方公里,2019年共实现进出口额合计1998.0亿元人民币,占当年全市进出口总额的27.2%;2020年1至4月共实现进出口额合计558.6亿元,占1至4月全市进出口总额的26.0%。

  根据国务院批复,天津出口加工区转型升级为天津泰达综合保税区,天津保税物流园区转型升级为天津港综合保税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转型升级为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截至目前,天津市共有四个综合保税区,面积为13.41平方公里。

  中国民航大学临空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曹允春表示,综合保税区整合了原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等多种外向型功能区,开放层次更高、优惠政策更多、功能更齐全、手续更简化,也更符合国际惯例。

  外向型经济发展迎“四大利好”

  2019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支持综合保税区发展的21条措施(简称“综保区21条”),赋予综合保税区改革开放新使命,提出将“综合保税区发展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业内人士认为,综合保税区的获批对于天津外向型经济发展有四大利好。

  一是有利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刘心同表示,天津海关将特殊区域作为天津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制度创新的主战场,近几年,在特殊区域累计推出100余项监管创新制度,已实现飞机、船舶、海工设备融资租赁、飞机保税维修、汽车保税仓储、跨境电商等15项政策落地,其中部分业务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综保区21条”对天津海关特殊监管区转型升级和进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二是有利于稳外贸、稳外资。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副主任杨柳说,“综保区21条”围绕吸引境外研发设计机构,全球维修、再制造业务,融资租赁,期货保税交割等出台很多针对性举措,东疆以外向型经济为主导,上述举措为东疆的外资外贸工作提供了更多政策支持和有力保障。

  三是有利于促进形成强大的国内市场。杨柳表示,综合保税区通过支持跨境电商、允许进口汽车保税、进一步简化进出区手续、促进便利内销等措施,更好适应资源配置全球化一体化运作需求,从面向国际市场的“单开门”升级为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双开门”。

  四是有利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多位业内人士指出,“综保区21条”提出“四自一简”、便利货物流转等多项简政放权举措,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充分放权,发挥企业在市场的主体地位,引导企业自律管理,有利于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错位发展打造对外开放高地

  天津市商务局副局长黄春艳表示,天津将整合利用现有四大综合保税区的政策红利,叠加自贸试验区优惠政策多、功能齐全、手续简化、开放层次高的优势,推动形成天津市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据介绍,下一步,天津将研究制定综合保税区发展规划,实现区域协同联动、错位发展。其中,在2008年设立的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继续以空客总装项目为基础,发展航空制造及维修产业,加强临空产业高新技术研发,推动临空产业持续发展壮大。

  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将进一步扩大飞机、国际船舶融资租赁优势,发展海工平台、航发装备等租赁业务,建设成为世界级融资租赁聚集区。

  天津港综合保税区将保持在平行进口汽车方面的优势,做大做强进口汽车贸易全产业链。全面开展中规车保税仓储和整备业务,鼓励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

  天津泰达综合保税区将依托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将针对性导入优质资源要素,推动检测维修、研发设计、贸易服务三类业态聚集发展。

  曹允春表示,天津坐拥北方最大港口和国际航空物流中心的“海空”双重优势,三大海关特殊监管区全面升级综合保税区之后,通过创新业务模式、完善产业配套,有望实现海港和空港融合发展,推动对外开放水平全面提升。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