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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购车摇号新政:亲属指标可申请继承

裴健如每日经济新闻

  2019年12月3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印发《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0年。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办法》主要从个人与单位指标申请、废弃指标利用、新能源车指标管理三方面进行了调整。例如,针对个人指标申请,《办法》放宽了非天津市户籍人员个人缴纳社保审核条件,允许“补缴”;允许累计缴纳社保达到15年且在津退休的非天津市户籍人员申请指标;支持人才引进,经天津市人社部门认定的绿卡人才、急缺人才等可按照市民待遇申请指标;小客车被盗抢满3个月且放弃被盗抢其他指标申请资格后,可重新参与摇号或竞价。

  在单位指标的申请方面,《办法》将企业申请增量指标纳税金额门槛由5万元降低为1万元;将企业按投资额申请指标时的申请资格修改为“可获取的申请编码数量按1亿元递增”,不设置上限数量;并允许依法纳税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申请多个增量指标。

  与此同时,针对此前存在的单位未成功配置、逾期未使用的摇号、竞价指标,《办法》明确将这些“废弃指标”分别转为对应配置方式的个人指标,避免单位指标浪费,满足更多个人指标使用需求。同时,《办法》明确“亲属指标可申请继承,资产关联单位指标可申请调拨,市民车辆被盗抢后可申请盗抢指标”;明确指标适用类型属性不变并可向下兼容,即普通车指标可以永久购买普通车、节能车、新能源车,节能车指标可以永久购买节能车、新能源车。

  而对于增量指标的配置周期、额度及方式,《办法》显示:一是增量指标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配置额度以10万个为基数,按月度分配,并不得跨周期配置;二是增量指标按照1∶5∶4的比例配置,即:每个配置周期内,以摇号方式配置的节能车增量指标为1万个,以摇号方式配置的普通车增量指标为5万个,以竞价方式配置的普通车增量指标为4万个。单位增量指标占配置额度的12%,个人增量指标占配置额度的88;三是增量指标的配置额度、比例和方式需要在基数基础上进行调整的,由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公安、生态环境、商务等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制订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此外,《办法》将节能车认定方法调整为“比对国家标准限值界定”,更加便于车企申请、申报;将符合条件的国产新能源车与进口新能源车同时纳入新能源车指标管理范畴,扩大了可申领新能源指标车型范围。节能车增量指标采取摇号方式配置,普通车增量指标采取摇号和竞价方式配置。节能车增量指标和普通车增量指标分别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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