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入河排污口 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启动
高伟经济参考报
近日,生态环境部召开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试点工作启动会,打响了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发令枪”。
根据安排部署,此次专项行动将排查范围确定为长江经济带覆盖的沿江11省市。将以长江干流(四川省宜宾市至入海口江段)、主要支流(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清江、湘江、汉江、赣江)及太湖为工作重点,共涉及上海、重庆两个直辖市,以及其他9个省的58个地市和3个省直管县级市。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是根本改善长江生态环境质量的基础工作,是压实各方治污责任的关键。”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在启动会上表示。该负责人强调,排污口虽小,但问题不简单,“牵一发而动全身”。专项行动将通过两年左右时间,重点完成“查、测、溯、治”四项主要任务。
具体而言,查,就是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全面摸清工业废水排污口、生活废水排污口以及所有直接、间接排放的各类排污口。测,各地按照边排查、边监测的原则,制定入河排污口监测计划,把排污口的水质情况“测清楚”,了解和掌握水里面污染物,以及当前的排放情况。溯,是对监测发现排污问题突出的排污口进行溯源,查清污水的来龙去脉,厘清排污责任。治,是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按“一口一策”的原则,分类型分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排污口清理整治工作。对入河排污口整治实行销号制度,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