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春风遇春寒?各地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管加码
伍素文21世纪经济报道
计划赶不上变化。
《民办教育促进法》2017年修订施行后,民办学校可以登记为营利性学校的新规,让民间资本感受到了“政策的春风”。一年多时间里,民办幼儿园、民办学校掀起了一波上市潮。
在此期间,《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各地关于营利性学校监督管理、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的细则均在有条不紊地制定和陆续出台。
但今年11月印发的《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遏制民办园过度逐利行为,让觊觎教育领域的民间资本瞬间“冷静”。
11月29日,北京市发布了两个重磅文件——《北京市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办法》和《北京市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办法》。文件明显加重了对营利性民办学校组织机构、教育教学、财务资产等方面的监管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大多数民办学校仍在选择登记为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学校上徘徊。政策信号或将催促他们尽快做出选择。
受访专家认为,各地新规落地在给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戴上“紧箍”的同时,也在引导着民办教育行业往规范化和标准化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