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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业收年末政策“红包” 启运港退税扩围至13个

每日经济新闻

  1月29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发布《关于完善启运港退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扩大启运港范围,在原有8个启运港基础上,新增泸州市泸州港、重庆市果园港、宜昌市宜昌港、张家港市永嘉港、南通市狼山港5个启运港,至此,启运港扩大至13个。

  此外,《通知》扩大离境港范围,在原上海洋山保税港区基础上,增列上海外高桥港区为离境港。

  智方圆税务师事务所主管合伙人王冬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启运港退税政策实际上是加快出口退税的措施,有助于出口企业尽快拿到出口退税款,对促进出口无疑是一大利好政策。

  启运港退税新增5个

  “启运港退税”指的是出口企业在启运港口报关装运后,只需确认离开启运港口发往国内中转港至境外的,即被视同出口并办理退税。

  《通知》表示,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从启运地口岸(启运港)启运报关出口,由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承运,从水路转关直航或经停指定口岸(经停港),自离境地口岸(离境港)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

  对从经停港报关出口、由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途中加装的集装箱货物,符合前款规定的运输方式、离境地点要求的,以经停港作为货物的启运港,也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

  根据《通知》,启运港在原有8个基础上扩围至13个,分别为泸州市泸州港、重庆市果园港、宜昌市云池港、岳阳市城陵矶港、武汉市阳逻港、九江市城西港、芜湖市朱家桥港、南京市龙潭港、张家港市永嘉港、南通市狼山港、苏州市太仓港、连云港市连云港港、青岛市前湾港。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还扩大离境港范围,在原上海洋山保税港区基础上,增列上海外高桥港区为离境港。

  此外,还根据出口企业和航运企业实际需要,取消原政策所规定的直航限制,设置了苏州市太仓港、南京市龙潭港、武汉阳逻港3个中途经停港口。并细化完善了相关监管要求和实施流程。

  上述措施的出台实施,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启运港退税政策体系和操作流程,扩大政策成效,进一步助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

  上海财经大学自由贸易区研究院副院长孙元欣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对上海来说当然是个好消息,在国内港口体系当中,上海的两个港区多了一个离境的功能,能够提升上海口岸的地位和作用。他表示,启运港扩围也将带来鼓励出口的政策效应。

  记者还注意到,多数启运港分布在长江经济带,多位接受采访的专家表示,发展沿海港口经济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沿海经济快速发展的成功经验之一,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大力发展港口经济也将成为助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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