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允许境外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通知

证券时报APP

  中国银保监会今日下发《关于允许境外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的通知》、《关于允许境外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公估业务的通知》。上述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根据《关于允许境外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的通知》:经营保险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境外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在华投资设立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可以申请经营保险代理业务,业务范围和市场准入标准适用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开业3年以上的在华外资保险公司在华投资设立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可以申请经营保险代理业务,业务范围和市场准入标准适用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相关规定。

  根据《关于允许境外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公估业务的通知》:经营保险公估业务3年以上的境外公估机构在华投资设立的保险公估人可以经营保险公估业务,适用《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进行业务备案;开业3年以上的在华外资保险公司在华投资设立的保险公估人可以经营保险公估业务,适用《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进行业务备案。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