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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就生猪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王超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迅 (记者 王超)12月12日,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大商所”)发布公告,就生猪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据通知,大商所公开征集市场意见和建议的内容包括《大连商品交易所生猪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大连商品交易所生猪期货业务细则(征求意见稿)》等文件,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19日。

  据此次公布的合约及业务细则征求意见稿,生猪期货合约交易代码为LH,交易单位为16吨/手,最小变动价位是5元/吨,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合约月份为1、3、5、7、9、11月,最后交易日和最后交割日分别为合约月份倒数第4个交易日和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交割方式为实物交割。

  交割质量标准上,大商所参照《瘦肉型猪活体质量评定(GB/T32759-2016)》指标体系,并在广泛开展调研基础上,针对生猪品种特点,贴近现货市场习惯设计了交割质量指标,其中采用了现货习惯中简单有效的外观、体重等指标,保证交割效率,减少交割争议。

  作为我国首个以活体为交易标的的期货品种,生猪期货综合借鉴、采用国内国际市场上成熟的交割模式,在交割方式上实行车板交割与厂库交割并行,每日选择交割和一次性交割相结合,并配以期转现交割。其中,为贴近现货市场贸易习惯,保证交割量充足,从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生猪合约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客户可申请每日选择交割。合约最后交易日后,所有未平仓的生猪期货合约持有者进行一次性交割,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交割月最后十个交易日所有成交价格的加权平均价。

  为确保市场平稳运行,上市初期,大商所将在现有合约规则规定的基础上对生猪期货的保证金、涨跌停板幅度等进行适度上调,以满足风险管理的需要。持仓限额制度设计上,采用从严限仓的原则,自合约上市至交割月份前一个月前,持仓限额为500手(7月合约200手);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第10个交易日前,持仓限额为125手(7月合约50手);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10个交易日起至该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持仓限额为30手(7月合约10手);进入交割月后,持仓限额10手(7月合约5手)。

  市场人士表示,生猪期货的上市对于服务生猪产业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通过发挥价格发现功能,为市场提供公开、透明和连续的价格参考。另一方面,生猪养殖企业可以利用生猪期货套期保值,转移价格波动风险,合理控制养殖规模,从而实现通过市场化手段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历经近20年跟踪和研究,在全面深入市场调研及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基础上,大商所完成了生猪期货合约规则设计工作。下一步,大商所将梳理并研究各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合约和规则,与各方共同做好上市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生猪期货平稳上市和安全运行。生猪期货上市后,大商所将强化一线监管,严控风险,维护市场稳定运行,为相关产业主体和投资者提供公开、公平和有效的价格发现与避险平台,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希望产业企业和投资者理性、规范参与市场,共同呵护这个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且为国内首个活体交割的期货品种,保障其功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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