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马爽)3月21日至22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在宁波、上海等地召开苯乙烯期货合约制度规则论证会,向市场介绍苯乙烯期货合约规则的制定情况。此次苯乙烯期货合约规则草案的公开亮相,意味着大商所正在积极推动苯乙烯期货的上市。与会人士对合约规则草案给予了积极评价,期待交易所尽快推出苯乙烯期货,为企业提供规避风险的有效工具。
合约规则设计符合现货贸易习惯
期货合约及规则制度设计贴近现货市场实际,是期货市场功能发挥的前提。记者了解到,自2012年开始,大商所品种研发人员先后前往辽宁、浙江、江苏、上海、广东等苯乙烯主要生产、消费和贸易集散地,走访调研生产、消费、贸易及仓储等单位近百家,召开苯乙烯期货座谈会十余次。经反复研究和论证,大商所完善了苯乙烯期货合约规则草案。
在此次公开亮相的苯乙烯期货合约规则草案中,交易单位5吨/手,最小变动价位1元/吨。其交割质量标准、交割库的设置、交割方式以及风控制度等方面特点受到了市场人士的广泛关注。
市场最为关心的苯乙烯期货交割质量标准充分参照国标优等品和ASTM标准,并新增硫含量指标。据大商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经与市场各方的多轮论证,在综合考虑了国标和ASTM标准的基础上,苯乙烯期货共设有9项交割质量指标,将外观、纯度、聚合物含量等现行国标中的所有指标均纳入交割质量标准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增设硫含量指标,规定硫含量不得超过1mg/kg。“增设硫含量指标主要是防止抽提技术生产的苯乙烯进入交割。”他说。
上述做法也得到了市场人士的认可。“抽提技术生产的苯乙烯产品会含有硫等特有杂质,属于非主流产品,一般流向室外涂料等低端领域,价格比常规路线苯乙烯低5-10%。为确保期货价格代表性,非常有必要通过质量指标区分出抽提工艺的苯乙烯。通过增设硫含量指标就可以有效地区分出抽提工艺的苯乙烯。目前市场上抽提工艺来源的苯乙烯年产量仅17万吨左右,将抽提来源苯乙烯排除在可交割范围之外,不会对可供交割量产生较大影响。”业内人士表示。
除了交割质量标准外,交割区域的设置以及交割方式也备受关注。根据此次介绍的苯乙烯期货合约规则草案,苯乙烯期货交割以华东地区为基准交割地,华南地区为非基准交割地,升贴水为零元/吨。交割方式采取实物交割,厂库交割与仓库交割方式并行。
“目前,华东地区是我国苯乙烯贸易最活跃的地区,当地苯乙烯产业链条完整,聚集了大量生产、贸易和消费企业。华南地区是我国仅次于华东的第二大苯乙烯贸易活跃地区。2018年,华东、华南地区苯乙烯消费量分别占全国总消费量的70%和12%。”业内人士表示,在华东和华南地区设置交割库,并且采取升贴水为0元/吨的平水设计,既保证了可供交割量充足,又同时方便交割买方提货和交割卖方送货,减少交割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便利客户参与交割。
作为标准化程度高的工业品种,苯乙烯生产品质较容易控制,我国现行的国家标准在现货贸易中认可度较高。在业内人士看来,由于苯乙烯现货贸易活跃,且常年具有一定的现货库存,适合仓库交割。同时,苯乙烯上、下游企业分布也都较为集中;为保证生产连续性,也都会有一定的常备库存,有良好的仓储设施。苯乙烯期货同样具备了开展厂库交割的基础条件。
为全方位、多维度防范及控制市场风险,保证市场平稳运行,在风险控制方面,针对苯乙烯特点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制度设计。记者了解到,苯乙烯长期在高温条件下存储有可能发生聚合,为避免长时间储存、确保交割品质,苯乙烯期货标准仓单最长有效期限定为一个月。此外,苯乙烯期货将根据持仓量调整持仓限额及保证金水平。
论证会上,与会嘉宾对大商所推出苯乙烯期货表示支持,对苯乙烯期货合约规则草案给予了积极评价。参会企业代表认为,苯乙烯期货合约规则草案的设计符合现货贸易习惯,希望交易所尽快推出苯乙烯期货,为企业提供规避风险的有效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