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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再上台阶

王宝会 经济日报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商业银行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申请及验收规定》(以下简称《验收规定》),明确银行实施高级计量方法的验收流程和监管要求,推动银行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资本监管。

  什么是“资本计量高级方法”?2012年《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业银行资本监管框架,引入了标准方法和高级方法两种计算资本充足率的方式。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验收规定》答记者问时表示,标准方法下银行适用监管部门统一规定的风险权重或风险参数。高级方法下银行使用内部模型自行估计部分风险参数计量风险加权资产。高级方法的计量结果较标准方法精细化程度更高,同时对银行的机制体制、计量模型、数据系统等方面也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记者从金融监管总局了解到,2014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获准实施高级方法,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迈上了一个新台阶。经过10年左右的高级方法实践,监管部门和银行业逐步积累了高级方法验收和实施经验,在风险计量、系统建设、数据管理和人才储备等方面均有一定提升。

  今年1月1日,修订后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本办法》)正式实施。《资本办法》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计量规则进行了全面修订,但修订幅度不尽相同。其中,信用风险的计量逻辑和框架未做重大调整,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计量方法变化较大。因此,原资本监管框架下已获准实施高级方法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在新资本监管框架下信用风险可继续适用高级方法,其他风险模块需另行申请和验收。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与标准方法相比,计算资本充足率的高级方法计量结果较标准方法精细化程度更高,同时对银行的机制体制、计量模型、数据系统等方面也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在金融监管部门验收后,银行可采用高级方法来计算资本充足率。经过10年左右的实践,中国工商银行等5家大型银行和作为股份制银行代表的招商银行,积累了实施高级方法的丰富经验,金融监管部门也逐步建立验收的办法和流程。

  金融监管总局上述负责人表示,除了6家已经获准实施高级方法的银行之外,近年来一些银行积极推进高级方法建设,开展了大量实施准备工作,也有申请实施高级方法的诉求。为进一步明确银行实施高级计量方法的验收流程和监管要求,金融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验收规定》,作为《资本办法》的配套文件,为银行高级方法申请和验收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制度依据和行动指南。

  那么,实施高级方法对银行的影响如何?专家表示,相较于实施统一风险权重的标准方法,高级方法允许银行使用内部模型、自行估计风险参数计量资本,能够提升资本计量的精细化程度。允许具备条件的银行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有利于促进银行不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数据基础和质量,强化系统整合和自动化程度,形成基于风险量化的决策机制,促进银行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同时,从单家机构来看,对于资产质量稳健、风险管理水平良好的银行,实施高级方法对资本充足率有正向作用。从银行业整体来看,由于实施机构数量有限,对行业资本充足水平不会产生显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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