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光大集团与中再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戴安琪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戴安琪)4月16日,光大集团与中国再保险集团(以下简称“中再集团”)在中国光大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全力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从保险、银行、投融资、投资银行、大健康、文旅、科技、走出去、个人综合服务九个方面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双方一致认为,基于前期良好的合作基础和大量沟通对接,达成全面战略合作的时机已经成熟。下一步,可按照“4+1”合作思路,即四项合作(银保合作、资管合作、产业合作、科技合作)及一项服务(员工个人服务)为主线推进全面合作关系深入发展。在银保合作方面,光大集团可发挥综合金融服务优势,与中再集团在存款、授信、托管、融资、普惠金融等方面开展合作;保险合作领域在常规保险业务的基础上,加强巨灾风险管理等前瞻产业合作。在资管合作方面,光大旗下理财子公司、私募股权基金及其他投资平台均可和中再集团旗下资管平台加强合作,共同探讨包括理财、信托、股权投资等业务合作。在产业合作方面,光大集团旗下中青旅可以为中再集团提供商旅会展、目的地营销等服务,双方还可就环保、养老、智慧城市等实业领域派生的保险需求开展合作。在科技合作领域,双方可加强在平台资源、数据分析、技术共享、精准营销等方面的应用研究,形成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在员工个人服务方面,光大集团可以为中再集团员工提供包括信用卡、理财、养老、旅游等一揽子金融和非金融综合服务。

  光大集团董事长李晓鹏表示,中再集团是光大银行的股东单位,光大与中再的合作不仅是业务层面的合作,更是股权管理、公司治理、再保险与金控层面的合作。光大集团愿以本次签约为契机,整合自身大财富、大投资、大投行、大环保、大旅游、大健康六大战略单元优势,按照“4+1”合作思路,深入挖掘合作切入点,与中再集团实现协同发展,共同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中再集团董事长袁临江、中再集团总裁和春雷介绍了中再集团的发展历程,他们表示,中再集团是中国境内唯一的本土再保险集团,坚持“中再姓再”,“一三五”战略硕果丰富,再保险主渠道地位稳固,国际化程度高,各项业务发展稳健。和光大集团的现场签约是中再集团今年“第一签”,双方在巩固已有银保业务、股权合作等基础上,可以加强投融资、文旅扶贫、金融+数据+科技等领域合作。目前,中再集团已加入“一带一路再保险共同体”,在助力光大集团“走出去”过程中,可以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和高效的保险服务。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