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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提早组织开展全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0月1日电(记者周圆)冬春救助是岁末年初关键节点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的一项重要举措。应急管理部、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全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深入细致摸排确定需救助对象,规范履行救助程序,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今年以来,我国自然灾害形势复杂严峻,涉及范围广、受灾人口多、影响程度深、局地损失重。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救助主体责任,尽早谋划、迅速行动,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和措施,抓实抓细冬春救灾救助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温暖过冬。

  通知要求,要迅速开展摸排,及时将因灾遭遇临时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精准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全面掌握需救助人员底数;要进一步细化完善救助标准,明确分类救助措施,对受灾困难群众进行分档救助;要认真做好救助对象评议、公示等工作。

  通知提出,各地要强化本级款物投入,统筹中央和地方救助资金和物资,加大对本年度受灾严重市县、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的倾斜支持力度。今年倒损住房恢复重建任务较重的地区,要统筹做好冬春救助和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加强政策资源统筹。

  此外,通知明确要强化救助资金管理,中央和地方冬春救助资金下达后,要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加快资金下拨进度,确保在春节前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要加强跟踪调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加大实地督导力度。要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等的监督检查,严肃冬春救助款物管理使用纪律,确保规范安全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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