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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推动构建非银机构差异化监管制度体系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0月5日电(记者李延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关于部分非银机构差异化适用公司治理等相关监管规定的通知》,推动构建非银行金融机构差异化监管制度体系,强化金融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通知明确非银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监管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关联交易管理机制、持续增强资本管理能力、提升内部管理水平、着力健全风险管理长效机制。

  通知结合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货币经纪公司等五类非银机构实际情况,对适用公司治理、关联交易和资本管理等现行规定作出适当调整,包括对于股权较为集中的非银机构,对同一股东及其关联方提名的董事数量占比,不限制在三分之一以下;允许未上市的非银机构不设置董事会秘书;建立符合非银机构业务经营特征的关联交易监管规则等。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通知的出台有利于提升精细化、差异化监管水平,也有助于非银机构提高运营效率,充分发挥各具特色的金融功能,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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