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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迎多项降费 有助提升资本市场主体获得感

包兴安证券日报

  7月19日,资本市场迎来多项降费措施的实施。例如,基金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登记费等下调,科创板股票、存托凭证和创业板存托凭证的初始登记费统一按现行标准减半收取等。

  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次资本市场的降费措施有利于促进买卖双方的交投活跃,将降低股票、债券、基金的交易成本,对资本市场形成重大利好。更重要的是提升资本市场活跃度,有利于促进资源要素高效配置、资产高效转换、资本高效利用,让降费的“真金白银”惠企利民,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为支持基金市场发展,6月30日,深交所发布通知,自2021年7月19日起,深交所基金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由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双边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004%双边收取,基金大宗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按调整后标准费率的50%双边收取。同日,上交所也发布通知,自2021年7月19日起,上交所基金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由按成交金额的0.0045%双边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004%双边收取,基金大宗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按竞价交易经手费标准的50%向买卖双方收取。交易单元使用费收费标准由原每个交易单元每年5万元,下调至每个交易单元每年4.5万元。

  沪深交易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交易所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减税降费政策,不断完善收费体系,切实降低市场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措施。

  巨丰投顾投资顾问总监郭一鸣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减税降费将让市场主体有更多获得感。基金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下调,一方面说明监管层支持基金行业发展;另一方面,有利于降低相关基金交易产品费用,提高交易活跃性,对基金市场长期利好。

  此前,为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今年6月份沪深证券交易所还下调了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深交所6月1日起暂免收取总股本在8亿(含)以下的上市公司上市费,并将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上市费的优惠政策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据统计,本次降费措施实施后,深市超过65%的上市公司将暂免缴纳上市费;上交所6月15日起暂免收取全部新上市公司的上市初费至2021年12月31日,暂免收取总股本在4亿股至8亿股(含)之间的上市公司2021年上市年费。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为更好地推动资本市场发展,进一步降费有利于更好地降低交易成本,提升资本市场活跃度,引导更多企业上市融资,增加融资便利度。下调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能更好地吸引更多企业上市融资发展,降低各类企业上市融资的交易成本,惠及更多中小企业。

  “下调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对具有发展潜质、市场前景、技术优势的企业上市形成有效推动作用,从另一个侧面也提升了以科创板为代表的规模小、技术强、领域新的股票的成长空间。”张依群表示。

  为进一步降低市场参与成本,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自今年7月19日起,减免部分登记结算业务收费,包括科创板股票、存托凭证和创业板存托凭证的初始登记费统一按现行标准减半收取,创业板股票的初始登记费继续按现行标准减半收取;下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证券登记费、派息兑付手续费、赎回回售手续费和上海市场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派息兑付手续费、赎回回售手续费等。

  刘向东认为,减免部分登记结算业务费,降低市场参与者交易成本,提升参与交易的活跃度,对中小企业也是减税降费的一种重要举措。

  张依群也表示,减免部分登记结算业务费,有利于资本市场融资方式的灵活性和多样性,企业的融资成本下降的同时融资渠道也更宽,资本的时效性、经济性得到更充分体现,社会资本参与资本市场投资的积极性将会得到进一步调动和激发,中国资本市场将迎来一轮成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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