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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辖区举办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培训会议

何昱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何昱璞)为督促上市公司及“关键少数”高管人员牢记“四个敬畏”、恪守“四条底线”,加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上市公司运营质量,2月25日,新疆证监局联合新疆上市公司协会以网络直播的方式针对辖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键少数”举办了一期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专题培训会议。辖区58家上市公司、27家拟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邀请了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自治区国资委、兵团地方金融监管局、兵团国资委及新闻媒体在线参加了会议。
  新疆证监局有关负责人在会议中传达学习了资本市场近期出台的政策法规和证监会工作部署,强调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从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等六个方面提出的17项重点举措;传达了《刑法修正案》《沪深交易所退市新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等新规新制;传达了证监会2021年系统工作会议部署的六个方面重点工作任务,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出了系统性、针对性部署安排,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本次培训会议邀请了证监会上市部、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专家老师进行直播授课。授课老师分别就《推动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法律事务》进行全方位专业解读,从监管形势、监管动态、公司治理等方面并结合具体典型案例进行分享交流。
  会议通报了新疆辖区资本市场发展情况,总结了辖区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就围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升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夯实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基础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积极开展公司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对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控人重点自查,不回避、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主动纠正;二是规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应严格落实独立性,依法合规运作,健全公司治理机制,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内控制度;三是进一步树立诚信意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要本着对自己、对企业、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树立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配合、协助责任,杜绝内幕交易行为;四是提升履职能力与风险防控意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要忠实勤勉履职,苦练内功,提升履职能力,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立足主业、科学决策、稳健发展,从根本上提高公司发展质量,更好地发挥上市公司“头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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