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财政货币政策协同提升创新工具效用

中诚信国际董事长 闫衍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近期央行创设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个新的货币政策工具,落实了政府工作报告对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的部署,进一步助推宽信用。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可实现央行对小微企业信贷的定向支持,有助于提高货币政策的直达性。但由于并未对信用风险进行转移和兜底,这一货币政策工具也可能面临银行放贷意愿不足、无法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等问题,这就需要探讨如何发挥财政政策在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创新工具中的协同效应。财政政策可通过政策性融资担保机制,实现财政与货币政策直达实体经济的联动效应。为了更好地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对小微企业信用风险的分担机制,下一步可以通过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资金补充机制、风险分担机制,强化激励机制等,扩大货币政策和财政支持的协同效应,共同合作助力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度过疫情冲击难关。

  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创新工具效果

  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创新工具是央行通过运用再贷款资金,通过创设特定目的工具(SPV),购买地方法人机构40%的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以促进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支持更多小微企业获得免抵押的信用贷款。理论上讲,央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可带动地方法人银行新发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1万亿元,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因此,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扩张信用有正向激励作用,同时可实现央行对小微企业信贷的定向支持意图,避免央行流动性滞留于金融市场,造成资金在金融市场空转和套利,有助于提高货币政策的直达性和针对性。但需要关注的是,由于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并未对地方法人机构对普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中的信贷风险进行转移和兜底,在地方法人银行面临坏账压力下,这一计划工具或面临银行放贷意愿不足,无法实现宽信用对实体经济的支持。

  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创新工具的局限性

  央行通过货币政策创新工具购买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后,委托放贷银行管理,利息由放贷银行收取,坏账风险也由放贷银行承担,即并未实现信用风险的转移和兜底,这对地方法人银行风险偏好提振作用有限。

  (1)信用风险无法转移,银行仍面临较大的坏账风险压力。通常银行对小微企业“惜贷”是由于其经营风险较大、盈利存在不稳定性等。现阶段国内疫情冲击的影响还在持续,海外疫情持续蔓延等因素对供给和需求两端同时形成冲击,国内经济发展承压,在此背景下小微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和生存压力进一步加大。

  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中,明确可被央行购买的贷款为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需注意的是,新工具并未转移信用风险,风险和收益仍是商业银行自担,未能缓解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信用风险的担忧问题。疫情冲击下,小微企业遇到的经营风险较大,复工复产难度更大,普惠小微信用贷款仍面临着较大的坏账风险。

  (2)利息收益有限,银行放贷意愿有待观察。据中诚信国际测算,在央行新工具的补贴下,银行投放小微贷款的净收益率不超过2%[注:假设银行投放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为8%-9%,银行资金成本为1.5%(即2.5%*60%,2.5%为已上市的区域性银行2019年年报中披露平均值),不良率为3.22%(银保监会披露2019年末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为3.22%),所得税率为25%,风险占用收益率为1.44%。测算模型未考虑贷款管理成本。]。疫情影响下纯信用贷款的不良率或高于预期,银行净收益可能更低。考虑到银行投放贷款存在运营、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等成本,再加上小微企业贷款额度通常较小,因此银行从单户小微企业中获得的利息收入可能有限。另外新增信用贷款也需要银行进行信用下沉,拓展新客户,这也给银行带来一定挑战。总体来看贷款损失风险不减、利息收益有限等因素均考验银行投放信用贷款的意愿,新工具的撬动效果有待观察。

  (3)无法起到有效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作用。由于小微企业的坏账风险较高,特别是在无抵押无担保的情况下,银行通常会要求较高的风险溢价来覆盖贷款损失风险。而新工具未能缓释小微贷款的坏账风险,银行仍需承担100%的贷款损失,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银行降低此类贷款利率的驱动力或不足。而另一方面,新创设工具对传统的货币政策工具有一定替代性,其推出降低了市场对降准、降息的预期,叠加其它利空因素近期债券市场有所调整。截至6月15日,R007较月初上行23bp,1年期国债、1年期AAA级企业债收益率分别上行45bp、51bp,短期内市场整体融资成本的上行也不利于小微企业融资。

  财政政策通过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制,提升货币政策创新工具效果

  央行创设的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在资金成本方面为银行提供了优惠,但可能需要更多行之有效的方式来提振金融机构信心、带动信用扩张。这就需要发挥财政政策工具创新与货币政策创新工具的协同效应。尤其是在疫情冲击下,救助扶持小微企业,让企业先“活下来”是当前首要政策目标;税费减负、财政补贴等或是财政政策更直接且有效的选择。而通过财政政策工具设计,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制,对小微企业信用风险的转移,则可以鼓励商业银行“普惠”的积极性和动力,从而实现为小微企业输血。在规模性财政政策设计中,可从政府专项债券和抗疫特别债券中,建立财政支持实体经济担保资金池。在具体实践中可通过完善现有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制,即通过财政支持实体经济担保资金池,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资本补充机制、风险分担机制,强化激励机制等。政策操作上,财政担保资金池通过政策性担保机构对直达实体经济的创新货币政策工具购买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的信用风险实现担保,实现风险转移和兜底,提升银行放贷的意愿和风险偏好,发挥财政和货币政策创新工具的协同效应。

  我国政策性融资担保机制是普惠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途径和抓手,其增信、风险分担功能或可在扩大货币政策工具效用发挥中起到一定积极作用。自1993年第一家担保公司成立以来,融资担保行业经过了快速发展、风险集中暴露、乱象整治等几个阶段。2015年以来监管陆续发文细化监管要求,并引导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持小微企业及三农发展,重塑行业生态。同时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逐步完善,多个省市陆续建立了省级融资担保集团,市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规模也不断扩大。2018年7月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担保再担保机构-辖内市县级融资担保机构”三层融资担保体系初步建立,多层次的业务联动和风险分担机制更加完善。

  由于小微企业客观存在风险较高的情况,导致银行对其信贷投放存在一定谨慎态度。在央行进行流动性投放外,可能需要更多举措加以配合来缓释坏账风险、提振银行信心,政府性融资担保或可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融资担保可以在一定比例上实现风险的转移,分担银行的贷款损失风险,有利于提振银行放贷意愿;同时含有增信措施可以提高小微企业贷款的安全程度,较高的安全程度或对应更低的风险溢价,促进降低小微企业的实际融资成本;除此之外,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制、加大政府对信用风险的分担程度,可以释放出积极的政策信号,有助于提振市场信心,促进市场风险偏好回升,以小撬大提升货币政策工具的实施效果。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