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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明确可转债两类可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情形

黄灵灵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黄灵灵)5月22日,深交所发布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可转换公司债券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的,深交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措施:(一)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的;(二)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通知自2020年6月8日起施行。

  单次盘中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30分钟,具体时间以深交所公告为准。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复牌集合竞价。

  深交所可以视可转换公司债券盘中交易情况调整相关指标阀值,或采取进一步的盘中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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