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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交易结算试点2年 15家基金尝试新模式

陈墨证券时报

  2017年12月,首批6家基金公司开始试点券商结算模式。两年来,一批新基金公司陆续采取券商结算模式,总数已达到15家。

  “按照监管相关要求,我们公司将采取券商交易结算模式。目前正在做产品的相关准备工作。”一家新基金公司人士表示。

  另一家新基金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其公司也采取了券商交易结算模式,“这样可以多一道风险防范”。

  2017年底,国融基金、恒越基金、东方阿尔法、凯石基金、博道基金、青松基金等6家新成立的基金公司试点券商交易结算模式。之后,新成立的基金公司基本都会采取这一交易模式,目前已达到15家。两年来,这些公司陆续有新基金发行,采用券商结算模式的产品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据了解,对大多数公募基金而言,传统的交易模式是采取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席位的方式,通过管理人投资管理系统直接进场交易。在券商交易模式下,公募基金需要在券商经纪业务体系内开通交易账户,通过券商完成场内交易。

  目前还有部分基金公司采取单只基金多家券商交易结算的模式,或者“主券商交易+辅助券商”模式。

  值得一提的是,从目前来看,试点初期,多数基金公司选择券商作为托管机构,并负责交易结算。今年以来,不少新基金公司旗下的新基金选择银行作为托管机构。“公募行业一直是以销售能力来确定托管机构的。相对来说,银行的代销能力更强一些。虽然银行准入门槛也比较高,新基金公司很难找到银行渠道做销售,但我们公司还是比较希望银行可以成为托管机构。”一位新基金公司人士说。

  过去银行作为主流基金托管人一直扮演着结算参与人的角色。随着券商结算模式的逐渐推广,未来券商和基金公司合作的情况也会越来越多。此外,目前有多家银行及券商有意参与公募运营外包试点,部分机构通过了基金公司方面的遴选,等待监管层的现场检查。业内人士预测,未来公募基金的交易、结算、托管、研究等一系列服务都可能由券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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