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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 推进开放性市场化联合重组

徐金忠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记者 徐金忠)日前,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自2019年8月20日起实施。


  实施方案提出,近年来,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为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要看到,国资国企改革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国资监管机构、国资投资运营公司、国有企业之间权责边界不够清晰,国资监管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仍需进一步提高;国有经济服务国家和城市发展战略的能级能量不够高,国资布局结构仍需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不够规范有效,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企业发展内生动力活力不足,人力资本价值贡献仍需进一步激发。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系列成果,建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完善市属经营性国资监管全覆盖模式,内外衔接、上下贯通的国资监管格局更加健全;形成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国资布局,国企主业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品牌美誉度和影响力显著提升;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企业党委领导作用充分发挥,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基本健全;构建符合市场规律的企业经营机制,竞争类企业基本完成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1/3的企业集团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竞争优势和知名品牌,1/3的企业集团具有领先国内同行业的综合实力和特色品牌,1/3的企业集团具有支撑区域经济发展的资源配置能力和优质服务品牌。


  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举措包括:着力完善国资管理体制,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着力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着力激发员工内生动力,集聚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动能;着力优化国资布局结构,巩固国有经济主导地位;着力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国有企业科学稳健发展;着力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着力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形成推动国资国企综合改革合力。


  其中,在着力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方面,上海明确深化公众公司导向的改革,推动竞争类企业基本实现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企业加快符合条件的竞争性业务上市发展;推进开放性市场化联合重组,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淡化资本的区域、层级和所有制属性,实施横向联合、纵向整合以及专业化重组,推动资源向优势企业、主业企业集中,实现国有资本在更宽领域、更高层次、更大范围的优化配置;积极开展国有企业员工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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