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对比之前的暂行办法,修改主要在三方面:一是对个人养老保障业务做了更多规范,要求养老险公司有2年以上经验并对短期个人业务(三年)建立了资本约束;二是规范团体养老保障管理业务,例如提供经董事会决议、职工代表大会等决策程序通过的管理方案等;三是新增了“投资管理”内容,要求养老保障管理基金投资范围比照保险资金相关监管规定,养老保险公司可以自行投资管理,也可委托给符合条件的投资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
本报记者 刘艾琳 北京报道
8月26日,保监会下发《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这是对2013年下发的《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和完善。
“管理办法有两个亮点,一是将办法适用范围扩大至养老金管理公司。人口老龄化趋势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驱动下,保险、银行等金融行业以及民间资本发起设立养老保险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这类养老保险专业机构的市场需求逐渐释放。二是在产品端有利于满足不同类型企业员工差异化的养老保障需求。企业年金覆盖率太低并且集中在大型企业,而我国提供大量就业岗位的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创业型企业、小微企业等不具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条件,但这类企业在员工的养老保障服务及员工激励等方面也有较大的需求。养老保障管理业务服务内容广、方案设计针对性强,可以为企业提供量身定制的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和服务。”26日,一位保监会内部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
对比之前的暂行办法,修改主要在三方面:一是对个人养老保障业务做了更多规范,要求养老险公司有2年以上经验并对短期个人业务(三年)建立了资本约束;二是规范团体养老保障管理业务,例如提供经董事会决议、职工代表大会等决策程序通过的管理方案等;三是新增了“投资管理”内容,要求养老保障管理基金投资范围比照保险资金相关监管规定,养老保险公司可以自行投资管理,也可委托给符合条件的投资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
目前绝大部分寿险公司经营养老保险业务,业务种类包括个人养老年金、团体养老年金和企业年金等。并已有6家专业养老险公司先后开业,分别是平安养老、太平养老、国寿养老、长江养老、安邦养老以及泰康养老。
来自保监会数据,截至2015年6月底,太平养老、平安养老、国寿养老、长江养老以及泰康养老5家公司的企业年金缴费共计503.6亿元,受托管理资产共计3836.7亿元,投资管理资产共计3293.8亿元。
鼓励提供差异化养老计划
养老保障管理业务是指,养老保险公司作为管理人,接受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团体委托人和个人委托人的委托,为其提供养老保障以及与养老保障相关的资金管理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受托管理、账户管理、投资管理、待遇支付、薪酬递延、福利计划等服务事项。
“早在2009年,保监会发了一份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的文件,允许养老保险公司试营团体养老保障管理业务。2013年,又允许养老保险公司进一步开展面向个人的养老保障管理业务,也就是这份管理办法的暂行规定,经过一年多实践和修订,就出来了现在的管理办法。”上述保监会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
他认为,目前养老保险公司是市场上唯一专门经营养老金管理业务的专业机构。经过近10年的发展,养老保险公司在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营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在企业年金最为核心的受托管理、投资管理领域较有话语权。
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的管理运作与企业年金相似,开展养老保障管理业务,有利于充分发挥养老保险公司在养老金受托管理、账户管理、投资管理、风险管理和年金给付等方面的综合优势,为更多的团体和个人在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资金管理方面提供服务,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近期调研养老社区时表示,要发展老年人医养结合综合养老保障计划。积极发展面向老年人的医养结合保险产品。丰富产品保障功能,完善保单贷款、多样化养老金支付形式等配套的金融服务功能,建立功能明晰、费用合理、管理完善的老年人医养结合综合养老保障计划,实现养老、康复、护理、医疗等保障与服务的有机结合,满足老年人的综合养老保障需求。
新增“投资管理”
保险资金投资范围放宽后,对保险机构的投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相较原来的暂行办法,新增了“投资管理”一章内容。
养老保障管理基金投资范围将比照保险资金相关监管规定。投资账户的资产配置范围、分类和定义遵照保监会资金运用相关监管规定;明确了养老保险公司可以自行投资管理,也可委托给符合条件的投资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
养老保障管理产品设立的投资组合区分为开放式和封闭式。封闭式投资组合要满足产品和资产配置的独立性要求以及期限结构匹配性要求;并增加封闭式投资组合投资另类金融产品的信息披露要求;增加对开放式投资组合的流动性管理要求。
依据该办法,养老保障管理基金投资账户的资产配置范围包括: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上市权益类资产、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其他金融资产。
由于涉及养老保障是一项长期计划,故对供给方提出了更高的信息披露要求。
养老保险公司每年向团体委托人提供上一年度的养老保障管理报告,并向受益人提供年度对账单以及个人权益信息查询等服务;每年在公司网站上披露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的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