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万得通讯社报道,7月15日15时,国务院国资委召开“四项改革”试点新闻发布会,宣布已选择6家中央企业作为改革试点企业。国资委表示,这次改革试点从积极稳妥的角度还是选择了少数企业开展,也是出于稳步推进的考虑,这次试点没有设时间限制和批次。
国资委指出,这次研究试点企业的时候主要是考虑试点工作的需要,选择工作有基础,试点有条件,近年来改革力度比较大,效果比较好的企业。同时也考虑每一项试点改革的重点目标任务上头一些具体要求,应该说中央企业符合试点条件的企业还是很多,但是这次改革试点从积极稳妥的角度还是选择了少数企业开展,也是处于稳步推进的考虑。这次试点没有设时间限制和批次,随着试点经验不断积累和改革深入推进,试点企业会逐步转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日常的推进工作。
国资委当日宣布,根据试点工作需要,国资委选择了6家中央企业作为改革试点企业: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此外,还要选择2到3家开展派驻纪检组试点。
“四项改革”具体为:一是中央企业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二是中央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三是中央企业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四是向中央企业派驻纪检组试点。为抓好试点,国资委专门成立了四个专项小组,破解国资国企改革面临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