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定于2018年4月27日10:00在西院(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216会议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第一季度人社工作进展情况。
以下为实录:
卢爱红:
一、就业
工作进展情况:一季度就业形势稳中有进,实现良好开局。城镇新增就业保持高位增长,1-3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330万人。失业率同比回落,一季度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3.89%,同比下降0.08个百分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3万人,同比增加2万人,为历史同期最高。一是重点群体就业积极推进。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启动第五届部分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春季专场活动,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集中宣传,持续推进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启动实施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各地多渠道开发就地就近岗位,开展劳务合作,加强就业服务,就业扶贫工作稳步推进。二是创业带动就业持续推动。研究制定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政策,启动第三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激发创业创新热情。三是职业技能培训不断加强。突出重点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进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实施,一季度向9.4万名职工发放补贴1.6亿元。四是公共就业服务不断优化。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活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公布128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组织实施2018年“西部和东北地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援助计划”。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一季度向2.1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16.3亿元,惠及职工369万人。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持续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二是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出台实施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全面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快职业培训包开发使用,稳步推进贫困人口、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技能培训。落实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提升在职职工技能水平。实施好技能脱贫千校行动。三是突出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启动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等专项服务活动。积极稳妥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全面推进就业扶贫,统筹推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等各类群体就业工作。四是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推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开展第四批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不断激发创业创新积极性。五是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调查研究,打造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拓宽失业人员保障范围,逐步提升失业保障水平。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体系,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开展西部和东部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援助计划。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搭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交流平台。
二、社会保障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截至3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9.19亿人、1.88亿人、2.26亿人;一季度,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37万亿元,同比增长22%,总支出1.06万亿元,同比增长18%。二是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工伤康复和工伤预防等工作稳步推进,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顺利推进。三是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印发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按照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5%左右的水平提高基本养老金,预计将有1.14亿名退休人员受益。截至3月底,1.64亿老人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四是基金投资和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稳步推进,截至3月底,北京、山西、上海等12个省(区、市)政府与社保基金理事会签署委托投资合同,合同总金额4750亿元,其中3066.5亿元资金已经到账并开始投资。年金基金监管不断规范。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试点顺利启动。五是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持续开展全民参保计划,截至3月底,全国所有省份基本完成登记任务,省级登记数据库全部建立,国家库已有13.3亿人的基础信息,占全国人口库的比例达到96%。全国社保卡持卡人数达11.2亿人,全面推进社保卡综合应用。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与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做好全国统一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相关工作。积极稳妥推进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进一步推进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二是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指导各地抓好以新业态从业人员、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的参保工作。三是加强基金投资和监督管理。进一步做好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工作。分类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推动各省(区、市)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落实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推动职业年金基金规范有序投资运营。稳步推进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四是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做好2018年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指导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工作。继续增发社保卡,研究电子社保卡,探索社保卡线上线下融合的应用服务新模式。
三、人才人事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制度。二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做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专家服务基层重点项目和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申报等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工作计划、新疆和西藏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培工作计划等。组织赴新疆、西藏专家服务团活动。三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建立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完善技工教育政策,推动落实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制定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修订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组织世界技能大赛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四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一步规范。继续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加快建设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贯彻实施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加快建立符合不同类型人才成长规律和实际特点的评价机制。继续分系列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研究修改工程技术人员、会计专业人员等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配套文件。二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遴选确定专家服务基层重点项目和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扎实做好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创新工作。印发2018年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开展新疆和西藏特培工作。三是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开展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组织开展国家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四是继续做好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工作。贯彻落实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政策,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惠政策,强化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
四、劳动关系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继续推进。化解产能过剩职工安置中劳动关系处理工作稳妥推进。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继续指导地方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一季度,全国共有5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14.5%。二是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工作不断推进。一季度,全国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2万件,同比上升1.6%,办结案件34.1 万件,调解成功率69.5%,仲裁结案率73%。三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进一步加强。组织开展2018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部分地区开展专项督查。专项检查期间,全国共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329件,集中公布887件重大欠薪典型案件,共为100.6万名农民工补发被拖欠工资及赔偿金119.75亿元。组织开展2017年度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目前,省级自查和实地核查已经结束,正在进行综合评议。四是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稳步推进。积极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实施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继续实施全国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扶贫行动,引导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家政服务领域就业。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指导企业在化解过剩产能中依法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全面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加强对劳务派遣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规范企业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健全企业工资宏观指导制度,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继续指导各地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二是加强调解仲裁工作。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落实仲裁办案规则和组织规则,强化仲裁组织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畅通调裁审衔接渠道,妥善处理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三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推广“双随机”抽查执法方式,推进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建设,完善地区间监察执法协作机制。加大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治理欠薪问题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将诚信评价、社会公布、信用协同监管、联合惩戒等各个环节有机结合,使失信企业在全国“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四是加强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继续实施全国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扶贫行动。组织开展农民工市民化创新模式推广活动,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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